日月光廢水汙染事件,暴露出電子產業鏈環境管理的問題,地球公民基金會與國際責任科技運動網(International Campaign for Responsible Technology, ICRT)於二月時串聯18個國家、50個國際環保與勞工組織召開記者會,公佈日月光二年25次污染違規記錄及其採購商名單,呼籲採購商別盡信認證或書面報告,應擔負產業鏈管理職責,不要成為污染台灣環境的幫兇。這個行動獲得電子業知名品牌大廠重視,歐洲國家基金創投公司(GES)也來信詢問相關資料。
記者會後,地球公民與ICRT執行長泰德‧史密斯(Ted Smith) 陸續得到國際品牌大廠CSR部門、環境健康與工安部門、供應鏈管理、投資關係部門或媒體溝通部門的回應。Apple、Intel及Maxim回覆如下: 1. Intel:Intel 對供應商在環境與勞工法規上都有非常明確期待,正在調查日月光情形,並努力確認日月光符合環保法規要求並改正其污染錯誤。 2. Maxim:日月光發生污染事件後,就已轉單給其他廠商。日月光污水處理未完全改善,且未經第三方機構認證前,不會回單給日月光。 3. Apple:已將日月光污染訊息轉給NXP、Sony、Intel及電子業公民聯盟(Electronic Industry Citizenship Coalition, EICC) 。並透過EICC將相關資訊轉給8家與日月光有商業往來的企業會員。Apple希望與地球公民持續對話,掌握日月光污染改善進程與狀況,並洽談與第三方公正環保團體合作的可能性。
ICRT成員、地球公民基金會董事邱花妹指出,蘋果、Intel 迅速回應台灣與國際環保勞工組織要求日月光徹底負起對環境、社區居民與勞工的責任,符合國際社會對電子大廠應負起社會責任的期待。1990年後期以來,一波波國際倡議運動要求品牌大廠負起環境與社會責任,促使今日Apple及Intel等大廠提出供應商行為準則。曾代表地球公民基金會出席2011年聯合國於維也納召開的「電子及電器產品生命週期毒化物國際工作坊」,邱花妹指出,面對棘手的電子業毒化物管理問題,國際間逐漸形成的共識,不只在於從產品生命週期的角度達到移除、替代及完善毒化物管理的目標,更強調要確保環境、社區居民與勞工的健康與知情權。肯認利害關係人,落實資訊公開、公眾監督,環境保護與勞動權與職業安全健康等,已經是國際間要求企業落實社會責任的重要共識。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卉荀指出,Apple、Intel等大廠對供應商行為的要求,尚未完全達到國際間對科技電子業落實環境改革的期待,但部分要求則已經超越國內法規規範。遺憾的是,日月光污染事件從爆發到進入復工審查的過程,在落實資訊公開、肯認利害關係人與公眾參與部分的表現,幾乎是繳了白卷。
依據Apple的《Supplier Responsibility Standards》、Intel的《Accelerating Supplier Sustainability: From Compliance to Maturity and Collaboration》進行評估,O表示有較具體的規範、▲表示沒有明確規範或資訊不清楚、X表示沒有做到。但這僅是準則內容的評估,實際上Apple與Intel是否確實要求供應商,並不在此評估中。
日月光目前已經有條件通過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泥清除計畫,但他並沒有主動對社會、社區及下游受影響的農漁民說明其污染改善作為,也沒有建立民眾雙向溝通管道,更沒有提出後續社區參與監督管理的機制。而高雄市政府目前正在進行的復工審查,其程序及進度如下圖,這個過程都在環保局內部進行,除了簡短的審查結論,什麼也沒對外公開,而且只審查環工技術問題,並未要求日月光負起企業責任。這一切引起地方居民、農漁民組織和地方環保團體的憤怒不滿。
我們深信,兼顧環境永續與社會公平的企業才能創造好生意。國際買家也都在看日月光在環保與社會責任方面是否有達到標準,也在看台灣的政府機關如何協助日月光改善。因此,我們呼籲: 1. 日月光應主動做到資訊公開與公眾參與,以符合國際要求,否則無法挽回商譽; 2. 高雄市政府應從完善環境治理的高度,要求日月光等違法企業負起環保與社會責任,不應以法規沒有規範為由,侷限在環保局的環工審查,這樣反而會害到日月光。 3. 環保署應檢視當前法規與國際改革趨勢的落差,進行相關修法,提供地方機關更可靠的執法工具。
閱讀秘書 GRI:The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全球永續性報告指標 GRI致力於推動所有機構可持續發展,包括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指南內的框架列出了一系列的報告原則和指標,供機構來衡量他們的經濟、環境和社會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