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上著名的「亞洲國家人權委員會民間團體督導網絡」(Asian NGOs Network on National Human Rights Institutions, ANNI),之所以會將第七屆的區域諮詢會議選在台灣台北舉辦,正因為我國尚未設立一個符合「巴黎原則」(The Paris Principles)的獨立國家人權委員會或機構。且更因為國際公民社會看到,台灣民間非政府組織豐沛的動能,且政府已自願批准三部國際人權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甚至在無法加入聯合國的情況下,於2013年2月舉辦了符合聯合國模式的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今年(2014)六月也將舉辦CEDAW公約的第二次國際審查,備受國際人權組織肯定。
更關鍵的因素在於,兩公約的結論性意見第8、9點強烈建議台灣政府「訂出確切時間表,把依照《巴黎原則》成立獨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列為優先目標。」而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過去一年來也積極規劃方案與時程。誠如參與4月21日「我們需要甚麼樣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工作坊」的黃默委員就明確指出,今年7月,人權諮詢委員會將正式提出一份建立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具體方案,未來也將工作重心放在諮詢民間社會的意見,以及與立法院進行法案溝通的工作。ANNI各國代表團此刻來到台灣別具特殊的意義。
台灣人權促進會作為第七屆ANNI會議的主辦單位,與總部設在泰國曼谷的區域人權組織「亞洲人權與發展論壇」(Forum Asia for Human Rights and Development)共同規劃了為期一週的系列活動,除了上述的工作坊之外,4月22日上午特別就台灣目前的進程,舉辦一場公開的論壇活動,22日下午至23日整天,才進行ANNI正式的閉門會議,最終將產出一份2014年的ANNI年度報告。特別的是,23日上午安排了ANNI代表團與副總統吳敦義先生進行對話,試圖鼓勵台灣政府,務必克服萬難建立一個符合巴黎原則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同時ANNI代表團也釋出善意,表示包括ANNI在內的國際社會和組織,都會盡可能地協助台灣政府建立常設的人權機制,並與各國一起學習,如何讓這個1993年之後才發展出來的人權體系,在各國發揮人權保障的功能。
由於吳敦義副總統同時也是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的召集人,最終由府方所提出的方案與法案究竟為何,也會在吳副總統的拍板下通過,因此ANNI代表團進府會見吳副總統則顯得格外重要。前紐西蘭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席Rosslyn Noonan女士就在會中指出:「建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其實也是在建立一道社會安全網,可大大降低人民上街抗議解決人權問題的情況。歡迎台灣政府加入並學習各國國家人權機制的經驗,而國際社會和台灣的公民團體都會盡可能給予任何的協助。」Forum Asia的主席Henri Tiphagne先生也指出:「以印度為例,已經成立了22年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在推動公務人員的教育訓練,以及提升一般人民的人權意識,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而曾經也是菲律賓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NGO代表的Forum Asia執行長Evelyn Balais-Serrano女士也呼籲台灣政府,在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的過程中,一定要大量參考與接受民間團體的各項建議。
吳副總統面對國際友人許多誠懇的建議,除了一再表示兩公約之人權政績與目前推動國家人權委員會的進程之外,特別憂慮我國政治體制與各國都不相同,以及憲法層次的困難。對此,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教授則特別與吳副總統對話,指出經過與聯合國專家討論過後,釐清巴黎原則中所謂的調查員,並非司法、監察、與行政上的調查,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調查權,其實是作為一種詳細的研究(inquiry),在針對國內法律、政策與制度,是否有符合國際人權標準,而所提出的調查研究,也非一般所認知的具有強制約束力的調查權,而是一種試圖說服和溝通的文件,在這個意義下,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調查權,並不會與其他機關的調查權重疊,且也不會有吳副總統所擔憂的那些障礙。對此,吳副總統承諾,會將黃召集人的意見列為重要參考資料。
無論如何,透過這次ANNI的系列活動,期待有助於台灣政府、公民社會、以及國際人權社群之間的聯繫與合作關係,共同克服過程中的困難與障礙,讓台灣能夠在近期了成立一個已經延宕14年以上的獨立專責國家人權委員會,讓國內人權保障的工作與制度,再建立一道堅強的防線。
主辦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亞洲國家人權委員會民間團體督導網絡(ANNI)、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合辦單位:尤美女委員國會辦公室 時間:2014年04月24日(四) 上午10:30 地點:立法院請願接待室(中山南路1號) 主持人:黃嵩立(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
與談人: Rosslyn Noonan(紐西蘭國家人權委員會前主席,紐西蘭)、Henri Tiphagne(亞洲人權與發展論壇主席,印度)、Rosemarie R. TRAJANO(國際人權聯盟FIDH副主席,菲律賓)、尤美女(立法委員)、邱志偉(立法委員)、周倪安(立法委員)、陳學聖(立法委員)、蔡季勳(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林仁惠(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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