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08
有關媒體報導經濟部所主導的高屏大湖開發計畫將造成拖垮台灣毛豆產業一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為確保毛豆生產專區順利運作,早已持續與經濟部溝通協調,將密切注意後續狀況,必要時透過小地主大佃農措施協助農民取得毗連土地,確保農民種植毛豆權益,維護產業競爭力。
持續爭取毛豆產業最大利益
農糧署說明,該署為維護毛豆產業發展,早於95年即與經濟部協調台糖耕地出租種植毛豆,就租期及租金給予適當優惠,並於96年以「行政院大投資台灣計畫」順利設置外銷毛豆生產專區,本(101)年經多次協商,於9月再獲得該部同意持續出租耕地供種植毛豆,截至目前為止,簽約續租台糖農地種植毛豆面積達2,655公頃,其中2,004公頃為毛豆生產專區,非專區面積651公頃。
農糧署表示,有關經濟部擬利用現行出租毛豆專區之部分台糖農地設置高屏大湖案,該署已與台糖公司接洽,目前該等土地均正常續約承租中,倘該開發案定案,將請該公司就被徵收之面積另擇適當農地釋出供替代種植毛豆,該署將持續關注事件發展並積極協助豆農紓解用地事宜。
提高毛豆契作獎勵金,擴大非台糖農地種植毛豆
農糧署指出,為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該署已將毛豆列為獎勵外銷作物,自本(101)年第二期作起調整契作毛豆輪作獎勵金由每公頃每期作24,000元提高為35,000元。該署將持續輔導農民租用台糖公司農地設置外銷毛豆生產專區,並配合實際需要及活化農地政策,透過小地主大佃農計畫,取得毗連土地,與一般休耕農地契作生產毛豆,使毛豆產業持續順利發展,再創產業佳績。
新聞連絡人:黃副署長美華 電 話:049-2341001 農糧署信箱:mcoa@mail.af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