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只租不賣 民團促廢合宜住宅

2014/06/04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陳逸婷

民間團體指合宜住宅政策圖利廠商,應全面停止。(攝影:王顥中)

桃園八德合宜住宅爆發遠雄集團行賄營建署長葉世文的弊案,震驚各界,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等團體今天(6/4)召開記者會,指弊案並非單一個案,不能只檢討個人操守,而「合宜住宅」政策本身就是制度性弊端,應立即停止並改以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取代,確實照顧社會弱勢。

遠雄行賄案弊端,北檢為防止串證聲請羈押遠雄董事長趙藤雄,趙昨日卻仍透過律師公開發表聲明,指「給錢才不會造成『大家』許多的困擾與為難」,對外喊話意味濃厚,引發各界諸多揣測,包含其中的「大家」究竟是誰,以及是否還有未曝光的共犯與白手套。

立委陳節如今天表示,「合宜住宅」政策起於2010年行政院核定的「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當時行政院長是吳敦義、行政院秘書長是林中森、內政部長是江宜樺、營建署長是葉世文;而目前幾處的合宜住宅,除桃園八德是遠雄的案子外,林口A7由遠雄、皇翔、名軒與麗寶承標,板橋浮洲一、二區是日勝生...,質疑「趙藤雄所說的『大家』到底是拍板政策定案的上述官員,或者這些案件的承標公司」。陳節如表示,桃園八德是量體950戶、利潤7億的案件;而林口A7及板橋浮洲等案件量體皆5倍大,分別達4,493戶及4,831戶,浮洲的利潤預估更高達90億,「7億的案件,趙藤雄說是迫於無奈行賄,那90億的案子難道都不用表示一下嗎?」

公平稅改聯盟召集人王榮璋指出,目前的合宜住宅每戶售價約420萬到1千萬,購屋後來需外加車位、裝潢與稅款等相關費用,領22K的年輕人與平均月所得4萬5千元的勞工階級根本還是買不起,最後有能力購買受益的還是具有一定經濟能力的特定民眾;台灣居住正義協會理事長黃益中直言,以林口A7為例,以吸引投資客安排人頭抽籤,購入5年後轉售可現賺兩三百萬,等於賤賣國家土地鼓勵投機炒房賺價差。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彭建文認為,「住者有其屋」的觀念如今應調整為「住者適其屋」,政府應保障居住權,而非只是財產權,強調台灣住宅自有率84%,遠高於瑞士(34%)、德國(42%)、美國(67%)、日本(60%)等國家。「買得起房子的怎麼會是弱勢?合宜住宅政策就是用國家有限的資源圖利這些非弱勢的少數人,那些租都租不起房子的人反而卻不受照顧」,彭建文表示,政府要落實居住正義,應先健全市場機制,落實房價透明並避免囤房,讓多數人可透過市場滿足居住需求,在市場裡買到或租到房子,剩下來的少數弱勢,則讓國家妥善照顧。「合宜住宅政策既無法打房,也無法照顧弱勢,是方向錯誤,跑越快離目標越遠!」

無殼蝸牛聯盟發言人呂秉怡表示,遠雄行賄弊案絕不僅是個人操守問題,合宜住宅本身就是替建商量身打造的錯誤政策,要求行政院及各縣市政府首長應承諾未來不再推動合宜住宅,改推「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並全面撤查現行包含林口A7、板橋浮洲、淡海新市鎮等所有所有的合宜住宅案可能涉及的不法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