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抗爭無罪 捍衛言論自由
彰化台電強制罪案義務律師團成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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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4
資料來源: 

時間:2014年6月5日 下午13:50 地點: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門口(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九十九號)

說明: 明日(6/5)下午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將開庭審理彰化縣北斗鎮鄉親和平抗議台電超高壓輸電線路工程,卻遭檢方以強制罪起訴的案件。本案為弱勢居民表達言論自由的指標性案件,一審彰化地院法官陳義忠以彰化鄉親和平抗爭屬人民言論自由判決本案無罪,並在判決書上援引「六四天安門人民擋坦克」為例,比喻12位彰化鄉親的和平抗爭行動只是在訴求台電不可不經溝通即逕行施工,並非是強暴、脅迫的行為,並不構成強制罪,保障人民對抗財團不當侵害人權的自由。然而,彰化地檢署卻執意上訴,以司法打壓人民的言論自由。 為捍衛彰化北斗鄉親及台灣人民的言論自由,林志忠律師、魏平政律師、吳宜星律師、邱顯智律師、曾威凱律師、柯劭臻律師、謝英吉律師、賴盈志律師、李宣毅律師、施冠群律師、康存孝律師、詹閔智律師、劉繼蔚律師、黃紫芝律師等共14位熱血律師,組成彰化台電案義務律師團,與彰化鄉親共同捍衛人民和平抗爭的言論自由。彰化台電案義務律師團與彰化鄉親將在開庭前在法院外召開記者會,呼籲台中高分院秉公作出無罪判決,莫作財團與檢方打壓人民言論自由的幫兇。

本案開庭時間地點:2014年6月5日下午14:20@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第11法庭

新聞聯絡人:環境法律人協會 陳品安律師

主題: 
活動日期: 
201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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