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英語資優班掛羊頭賣狗肉、玩假的!
英文資優教師竟長達十二年合格率為零
「資優班」淪為「補習班」!
等同在資優教育工程裡偷工減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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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9

桃園縣長達12年無合格資優教師任教!

十二年國教上路,日前國中會考才吵得沸沸揚揚,十二年國教免試升學遭批「玩假的」!各校為了拼擠入明星高中的學生數,各種變相衝高升學率的招數始終沒有停過,本會接獲桃園國中老師投訴,該校之英文資優資源班,總共有三班,多年無合格資優教師任教,校方也從來不舉辦聘任資優教師之甄選工作,直接要求學校之【一般英文老師】擔任英文資優資源班之教師,且班級學生人數竟然無上限,讓該校英文老師不堪負荷,發起廢除英資班之訴求,經工會了解、查證並收集相關資料發現,該校成立英資班已經長達十二年之久,竟然資優教師合格率為零,恐怕有掛羊頭賣狗肉之嫌疑?

六都之恥--桃園縣之國中資優教師合格率為零!

按教育部函臺教國署原字第1030016432號函:「分散式資優資源班需遴聘及進用特殊教育教師,並無導師及專任教師之區分」,也就是說,像桃園國中這種英語資優資源班的導師或專任教師都應該《遴聘及進用特殊教育教師》之師資,但經本會根據教育部特教通報網之資料統計六都之國中資優教師合格率發現,竟然桃園縣登記有案的六所國中(中壢國中、平南國中、楊梅國中、桃園國中、文昌國中、建國國中)之資優教師合格率為零!

班級人數無上限?資優班淪為補習班?

另外根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 四 條 學校實施資賦優異教育,設特殊教育班者,每班學生人數,應依下列規定:一、 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每班不得超過三十人。二、 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依各級主管機關之規定。」

還有教育部函臺教國署原字第1030016432號函也指出:「分散式資優資源班每班班級人數由各級主管機關訂定。」經查桃園縣英資班目前學生班級人數,竟然無訂定「每班學生人數」,明顯失職,也等於長期任由各校設置英資班之每班學生人數無上限,以桃園國中為例,就教育部特教通報網之設班資料,該校之英資班班級數登記為ㄧ班,此班學生人數總合共69人(含2位退班),無論教師員額、師資、班級人數都不合法令,等於把「資優班」變成「補習班」,明顯損壞學生之受教品質與相關之受教權益!桃園縣教育局帶頭違法,失職『超大』!

欺上瞞下?英語資優班班級數不實!

而查詢教育部特教通報網之設班資料,桃園國中之英資班班級數登記為ㄧ班(實際卻有三班) ,根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五條 學校(園)設特殊教育班者,其員額編制如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每班置教師三人。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由各級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每班得置導師一人,由教師兼任。」

又查桃園縣近三年來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英語資優學生鑑定委員會公告的鑑定通過名單:205名(102學年度)、299名(101學年度)、205名(100學年度),這些學生分散在六所國中之三個年級之中,假設以30人編ㄧ班,709名學生至少要有23班的編制,具特殊教育之資優教師的人數也應該達69人才對,而桃園縣在教育部特教通報網之設班資料之「班級數」僅有3,師資合格率是0,確實離譜!桃園縣教育局長吳林輝號稱是特教出身,卻放任縣內6所國中如此搞英語資優資源班,若不是知情包庇,那還會是什麼?!

「資優教師」由「一般英文老師」充數!

「資優教師」缺額恐遭挪用!

按上述辦法,桃園國中之英資班教師員額,應該要有九位教師(含三名導師),但該校英資班教師卻只有三位教師,只有一名老師可以領取導師費,明顯違反法令。且按特教法第11條和第14條規定分散式資優資源班需遴聘及進用「特殊教育教師」,但教師投訴桃園國中從來不舉辦聘任資優教師之甄選工作,竟直接要求學校之【一般英文老師】擔任英文資優資源班之教師,等於是多年來任由無合格資優教師資格的【一般英文老師】任教,其師資、員額皆不符法令至為明確!

教師苦不堪言:剝削英語教師鐘點費及導師年資!

桃園國中教師投訴: 「因每班人數眾多,須分為5組,每組皆上4節,再加上1節共同課,合計為每週21節,超過特教基本堂數18節,但校方不但沒有發給超鐘點費,還要求老師發揮教育愛自行吸收,以○老師為例,長達一年半完全未領取超鐘點費」

「本校英資班由過去的明星班,導師由特定人選擔任,到目前變成英語科教師的燙手山芋,沒人想做需被剝削的工作,負責規劃的行政單位不思正當的解決方案,只是一味將責任推給教師,且鐘點費和導師費的問題更引人質疑,還有導師的年資該如何計算?」

「明明只核給一名導師的名額,為何擴增為三班,以致有二位導師無法取得導師費和導師年資等,同時"強迫"老師接任非普通班的特教課程也有可議之處,這問題牽涉到整個英語科,不是單一教師的問題‧」

「無人願意擔任英資課程,校方便要強迫抽籤決定接替人選,完全無其機制或規定可供遵循,目前八、九年級,各有一位導師,七年級卻要求四位英語老師來分擔其課程,其有擔任導師之英文教師,也一併參與抽籤,完全不顧其學生之權益。」

「七、八、九年級各有英資班,除了授與固定堂數,每日還要另外批改三十幾位學生的聯絡本,關心英資學生的學習態度、在原班的交友狀況、與家長聯絡,撰寫每位學生的IEP,並固定於期初期末開班親會、檢討會。三年下來,只有一年可以計算導師年資、可以領導師費 (掛於八年級名下)。」

桃園縣教育局在資優教育工程裡偷工減料!

桃園縣各年度之「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英語資優學生鑑定簡章」中皆明列:【拾壹、安置與輔導:通過鑑定之學生仍於原國民中學普通班就讀,由原校依既有之資源提供英語資優資源班或資優教育方案之特殊教育服務。】但是,桃園縣英語資優班不僅是「長達12年無合格資優教師任教!」而且任由「資優班淪為補習班」,甚至「資優教師」由「一般英文老師」充數!我們嚴重懷疑桃園縣教育局根本縱容這六所國中將「資優教師」缺額挪用!--十二年國教強調適性適才,而桃園縣教育局卻是在資優教育工程裡偷工減料,欺壓無辜老師,欺騙廣大學子與家長,最是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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