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王顥中
《基本工資審議辦法》第5條規定「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原則於每年第三季進行審議」,不過在去年(2013) ,審議委員會作出了「103年起,年度消費者物價指數(CPI) 年增率累計達3% 」才召開的附帶決議。台灣勞工陣線等團體今天(8/12)前往勞動部,痛批該決議違反審議辦法的立法原則,現場並以倒數計時50天的方式,要求勞動部於9月底前,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
勞陣認為,去年決議逾越了審議辦法的立法精神,強調委員可以決定是否調漲,但沒有不召開的權利。勞陣出示2010年該條文的修正對照表,指出「原則上每年第三季審議」,是由於審議基本工資應蒐集之研究資料大多在每年第二季公佈,為了明確規範審議時程,並讓後續陳報政院與企業有充裕準備的時間,「原則上」是指委員會應在第三季召開,視情況「例外」提前或延後,但絕非「不一定每年召開」。勞陣認為,勞動部身為提案部門,清楚該條文的立法脈絡,卻未在去年決議出爐時阻擋,反而為之背書,明顯曲解法令。勞陣秘書長孫友聯要求,勞動部立即依法召開審議,否則9月底一過,與會團體將進一步在10月1日赴監察院檢舉瀆職。
按去年決議,最快明年(2015)得待召開審議委員會、後年(2016)才有可能調整基本工資。而「CPI年增率累計3%」,如按近年CPI漲幅,也需要2到3年的時間,才有可能累積到3%,造成2016年前基本工資凍漲的實質效果。孫友聯痛批,去年的決議根本是馬政府對財團承諾「任內不漲基本工資。」
CPI是計算各類消費性商品與價格變動的情形,將商品與服務分為食、衣、住、行、醫療、教育娛樂、雜項等7大類,算出各類支出占消費總額的比重,以此作為權數後,每月在針對各類下共390項參品查價,乘以權數加總,得出CPI總指數(假設食物類權數為25.2%,上月食物類價格上漲5%,食物類對總指數總影響則為1.25%)。由於是以全台家庭消費總額為基數,雖然不同家庭對於各類商品的支出比例不盡相同,卻無法反應在CPI上。此外,近年食物類價格持續上漲,但3C電子等奢侈性商品價格卻下跌,一增一減,CPI也未能如實反應民生基本支出。
以今年7月為例,CPI總指數較同年上漲1.75%,雖然已是17年來最高,不過,食物類商品單月年增率,更是已高達4.27%。勞陣認為,領基本薪資的底層勞工,是對民生物價飆漲最有感的一群,也是最需要基本工資作為「救命錢」的一群,因此對於CPI作為基本工資審議召開與否的依據,大表不滿。青平台副執行長陳錦稷直言,目前物價雖非整體上漲,但是上漲的都是民生產品,如果政府只看CPI,無法隨民生物價飆漲趨勢調整基本工資,將對人民產生「生活危機」的衝擊。
近2年審議結果,以經濟成長不佳為由,最後勞動部拍板定案,時薪漲幅被勞團譏以「一顆茶葉蛋」計。陳錦稷認為,調漲基本工資,經濟才會進入良性循環,因為才能擴大內需,刺激經濟成長,表示美、德、英與鄰近韓國,都在討論調漲基本工資,作為提升經濟的政策。
對於去年決議違反審議辦法的質疑,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門委員黃維琛僅表示,這是委員充分討論後的共識決。黃維琛對於勞團提出食品類物價上漲的現象,認同地表示「勞動部有看見底層勞工的辛苦」,不過,對於會不會召開、何時召開審議委員會?黃維琛沒有鬆口,僅說「近日將徵詢社會各方意見,做最適當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