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助紂為虐 縱容量販業資方公然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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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8
資料來源: 

時間:2014年8月19日周二 上午10:00 地點:行政院勞動部(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 新聞聯絡人:自主工聯執行長朱維立0981-238732、北市產總總幹事陳淑綸0952-546686

聯合行動團體:家樂福工會、家樂福樹林店工會、團結工聯(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台北市產業總工會、桃園縣產業總工會、新竹縣產業總工會、苗栗縣產業總工會、台南市產業總工會、新高市產業總工會、宜蘭縣產業總工會、台塑關係企業聯合會、中華電信工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全國關廠工人連線

1996年正當服務業勞工歡欣鼓舞迎接勞基法擴大適用,官方夾帶30-1條四周變形工時立法,讓多數服務業勞工有了勞基法也等於沒有,每日超時工作也領不到加班費,逢年過節無法團圓,勞工沒了健康更沒了權益。

正當家樂福員工組起全台首家量販店工會開始爭取正常工時與加班費之際,短短三年不到就兩度解雇工會幹部,工會恐將瓦解,資方這種「再爭就給你死」的惡劣行徑,宛如恐嚇取財謀求暴利的強盜,勞動部的視若無睹形同助紂為虐!因此全台勞團於2014年8月19日周二上午10:00包圍勞動部,將公布量販業資方濫用變形工時、搶錢五大賤招,抗議勞動部成為瓦解勞動基準法的劊子手!

濫用變形工時、勞動部早知道

全台量販業作為綜合商品零售業被勞動部指定適用30-1條四周變形工時之後,勞工每日工時8小時延長至10小時以後才能算加班費,做7休1的例假也只要兩周內休兩日即可。如此一來,量販業勞工沒了正常工時8小時也沒了正常休假,甚至有的員工變成花花班,上下班時間都不固定。

以家樂福為首的量販業資方濫用變形工時,勞動部早就知道卻視若無睹。2013年3月29日行政院勞動部自己的訴願決定書中,就已知家樂福既未經工會同意,也無勞資會議紀錄同意實施變形工時,卻縱容家樂福持續濫用,一年奪走員工2.4億加班費。勞工主管機關僅輕輕開罰2萬元,既未按次罰,遑論禁止家樂福實施變形工時。

打壓工會恐嚇取財、勞動部變幫兇

家樂福濫用變形工時在先,面對工會依法爭權益,還解雇工會幹部、意欲瓦解工會,此舉宛若恐嚇取財的強盜,強迫員工超時工作還不准要加班費。勞動部的無能、行政怠惰已成縱容資方公然搶劫的幫兇,協助資方瓦解勞基法,與全台勞工為敵。

我們強烈要求: 健全勞動基準、全面檢討變形工時! 未經工會同意、禁止家樂福實施變形工時!

主題: 
活動日期: 
201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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