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史上第一次全國性核四公投案「你是否同意新北市台電公司核能四廠進行裝填核燃料棒試運轉?」於2014年7月11日將12萬2000份公投連署名冊送至中選會,並於7月15日通過連署資格審查,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隨即於8月7日召開公投案聽證會,並在8月22日舉行委員會議進行審議,最後竟以「提案主文與理由書相矛盾」之荒謬理由,駁回全國性核四公投提案。
公審會在決議中表示提案主文符合公投提案規定,惟理由書內容與提案主文相矛盾,高成炎教授與核四公投臨門一腳志工團,特地選在911事件屆滿15周年,同時也是日本福島核災3周年半的9月11日至中央聯合大樓遞交核四公投新理由書,當然具有指標意義。理由書內容如下:
「依2014年04月28日行政院發言人辦公室新聞稿,江宜樺院長說,核四停工不等於停建,政府並沒有變更重大政策,將來核四如果要繼續運轉,必須先辦理公民投票。
擁核人士主張:核四應進行裝填核燃料棒試運轉;且認為裝填核燃料試運轉因為核分裂反應已經發生了,核燃料棒本身會有放射性出現,如果能夠完成在不同額定功率下的測試,才能知道核四廠到底是不是真的安全。國人都想知道核四廠到底安不安全,因此應該要進行核燃料棒裝填試運轉。另外,進行裝填核燃料棒試運轉才能使核四取得運轉執照,運轉發電。不使用核能發電,會對台灣的永續發展和競爭力會造成不利的影響。
反核學者主張:反應器裝填核燃料棒試運轉,就是反應器的功率試驗,進行此試驗反應器就會受到輻射汙染,且有產生核能災變的可能,對全民的生命與財產造成威脅;如果試運轉後再決定要廢除核四,會耗費更龐大的拆除與處置成本。另外,目前核四封存計畫尚未經過行政院核定,且江院長強調核四停工封存並非停建或廢除核四。所以核四計畫從興建到運轉發電,政府到目前並沒有改變政策。依法核子反應器非經功率試驗合格,不得正式運轉。因此,是否裝填燃料棒試運轉與是否運轉直接相關;本提案符合江院長4月28日對於核四是否運轉交由全民決定之宣布。
領銜人高成炎主張:裝填燃料棒試運轉這種與人民生命財產相關的重大政策,應由全國公民共同投票決定。若你支持核四裝填燃料棒試運轉請投同意,若你反對請投不同意。」
「公民投票」本是人民自主表達意見的方式之一,同時也是實踐人民創制複決權利的方法,而「核四公投、人民作主」,乃是以民主機制解決核四爭議,更是台灣社會對核四議題的最大共識。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忽視12萬公民連署的意見,也顯現出政府不願讓人民有作主的權利。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鄭重呼籲行政院公審會以新理由書,再度審核全國性核四公投提案,並以人民權利之保障與落實為考量,秉持良知和遠見,不要剝奪人民作主的權利,讓此攸關台灣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之公投提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