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糾舉黑心土豪 杜絕投機炒作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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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5
資料來源: 

土豪 × 人頭軍團, 狼狽為奸,炒作房地強欺弱

黑心地溝油風暴持續延燒,從強冠公司董事長葉文祥、到最高行政首長江宜樺,甚至產品代言人阿基師陸續公開道歉;黑心建商瓏山林集團涉數起糾紛案,已要求董事長林鴻堯先生出面說明,至今未有任何回應。人民民主陣線鏟土豪行動再揭黑心都更一案,從2010年起,林鴻堯開始進攻松山永吉遷建基地更新案,「假贈與,製造人頭,搶都更」,連弱勢民眾土地也不放過,瓏山林集團可堪稱是黑心建商的金交椅......。

我們將以庶民藝術裝置, 說明瓏山林集團如何玩法、使用人頭軍團強佔民地,再賺土地暴利! 邀請全民一起來【糾舉黑心土豪,遏止投機炒作】!

時間:103年9月16日(二),上午10點整 地點:台北市永吉路444號旁(松山永吉路口,近瓏山林辦事處)

反土豪暴利糾察專線:0979-709-837 維護土地正義,我們要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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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日期: 
201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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瓏山林炒房地欺弱勢 遭控黑心土豪
2014年09月16日12:11 中國時報即時新聞 張立勳

「全民糾舉黑心土豪、杜絕投機炒作!」人民民主陣線鏟土豪行動聯盟成員今早揭發瓏山林集團黑心都更案。人民民主陣線發言人李燕指出,瓏山林董事長林鴻堯從2010年起,進攻松山永吉遷建基地更新案,利用假贈與、造人頭手段搶都更,連弱勢民眾的土地都不放過。
松山路、永吉路遷建基地上住有百餘住家,經濟弱勢者占多數。李燕表示,照理說北市府應維護市民權益、顧及都市整體計畫,積極以公辦都更方向辦理。事實上,從2010年至今,瓏山林集團提了2次更新概要及1次迅行計畫,過程明顯有瑕疵,主管的都更處卻未依規定限期內處置。
李燕說,瓏山林為了騙取住戶同意書,除了免費招待旅遊、預付簽約金,展現誠意與財力,林鴻堯更善用家族經營的聯邦銀行,提供前幾年「無息借款」或是秘密協議,開出優渥都更條件,讓住戶既簽下「合建契約」又簽下「土地信託合約」。後來住戶發現合約不合理,卻因形式合法,無法申辯與解約,只能眼睜睜看房屋土地任林鴻堯處置。
另外,瓏山林集團還利用假贈與、製造人頭手段,硬闖都更計畫門檻,將某地主0.565坪土地的10分之1贈給45人,每人得0.0012坪,相當1個菸盒大小。人民民主陣線鏟土豪研究員發現,前年2月瓏山林以這45人組成的「人頭軍團」所簽的同意書,向北市提出迅行都更計畫,硬闖都更門檻。市府雖於同年5月駁回該案迅行計畫,但整個過程已突顯瓏山林集團無所不用其極。
李燕進一步質疑瓏山林,受贈人每人獲得土地0.0012坪,房屋得0.078坪,比起綠島受刑人平均居住的1.42坪還小許多。經查45名受贈人,除瓏山林相關企業受雇員工,有的人是公司老闆、董事,而這45名受贈人個個大有來頭。與地主相較,令人不解,經濟弱勢竟贈土地給大有來頭的人,更是違背常情。
人民民主陣線成員抨擊,瓏山林是炒作土地累犯。李燕說,從士林官邸案的「假贈與、灌人頭,低價設定地上權」、光復北八德路案「假贈與、真買賣,規避優先承購」,再到永吉路的「製造人頭、搶都更」,瓏山林集團巧取豪奪實在令人髮指。

攏絡官商好自由,翻炒山林榮三代。
山林從來綠顏色,地皮切丁人頭改。
林家肆虐猛似匪,鴻堯為禍勝鬼怪。
死守家園不可得,安身立命何夢幻。
貪腐法官毀司法,土地正義今何在?
商請仕紳持正義,跪求福德把惡裁。
土神有靈懲貪商,天道冥冥豈好還。
豪取強奪一時富,報應不爽終會來!

作者:中時電子報網友Danniel Chang(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913002213-260402

鏟土豪行動聯盟 控瓏山林黑心都更建商
2014/09/16 聯合報即時新聞

【聯合報╱記者莊琇閔╱即時報導】人民民主陣線鏟土豪行動聯盟成員今天至松山永吉遷建基地,抗議瓏山林集團2010年起介入遷建基地更新案,利用「假贈與、造人頭、搶都更」,蠶食弱勢民眾的房地。對此,都更處表示,該都更案件因同意者未達都更條例門檻,前年5月已駁回申請案,目前並未進入審查程序中。

瓏山林後山埤段都更案 敗訴
2014年8月19日 工商時報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瓏山林公司向台北市政府申請捷運後山埤站旁土地的都更案,因當地李姓住戶等30人反對,台北市政府不准瓏山林申請的都更案,瓏山林因而打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瓏山林敗訴。
民國97年2月29日,台北市政府依都市計畫法公告「變更臺北市遷建住宅基地都市計畫暨劃定都市更新地區計畫案」,再於99年1月28日公告實施「99年修訂都市計畫暨劃定更新地區計畫」。
隨後,瓏山林以忠孝東路捷運後山埤附近某地號等146筆土地,位於市政府的都更計畫範圍內,因此在100年11月27日依據都市更新條例規定舉辦公聽會,並於101年2月22日擬具「擬訂臺北市該地號等146筆土地都更事業計畫案」向台北市政府申請報核。
不過,台北市政府以不合乎所公告的都更計畫等為由,在101年5月17日函復瓏山林,駁回其申請都更案。瓏山林不服,循序打起行政官司。
由於瓏山林所提出的都更案範圍包括後山埤站附近101戶居民,法院認為瓏山林的都更案與當地居民權益重大,因此依法請該101戶居民參與本件訴訟。
依據法院的判決書,101名居民中有30人表達不同意瓏山林的都更案,只有鄭姓居民1人同意,另70名包括皇翔建設、臺北市劉為國公農田水利會及聯邦商銀等3個法人、67名個人都經法院合法通知,但並未在法庭傳喚時到場表明態度,也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法院指出,台北市政府以瓏山林申請報核的都市更新計畫,僅經私有土地面積52.77%、私有土地所有權人55.16%、私有合法建物面積52.08%、私有合法建物所有權人61.45%的同意,未達都市更新條例所規定「應經更新單元範圍內,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均超過3/5,而且這3/5的所有權人土地總面積及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均超過2/3」的同意比例。
北市府因此乃依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規定,駁回瓏山林的申請。法院認為,台北市政府行政處分完全合法。本都更事件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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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瓏山林後山埤段都更案 敗訴」,臺北市政府強調依法辦理並獲勝訴

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發稿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日期:103年8月19日
聯絡人:總工程司 方定安 
電話:02-2321-5696

有關媒體報載瓏山林後山埤段都更案,因該都更案申請報核之同意比例不符都市更新條例規定之法定同意比例,臺北市政府依法駁回,該行政處分業獲高等行政法院勝訴。
更新處表示,該案位於97年2月29日公告「變更臺北市遷建住宅基地都市計畫暨劃定都市更新地區計畫案」範圍內,法定同意比例未符條例門檻規定,本府業於101年5月17日駁回該申請案。瓏山林不服前揭處分並提起行政救濟,案經內政部決定「訴願駁回」,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原告之訴駁回」及「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在案。瓏山林不服前揭判決並提起上訴,現刻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市府將尊重行政法院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