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家,就讓她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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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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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我土地、國家賠償

原屋重建大埔家園、徹底修正土徵惡法

記者會 新聞稿

今(9/18)日是大埔張藥房男主人張森文逝世一週年的紀念日,張大哥的遺孀彭秀春女士、以及多個關心土地正義的自救會及團體共同來到總統府前,不僅要明確表達張大哥原屋重建的遺願,也要再次嚴正要求這個政府負起責任:歸還土地、原屋重建,徹底修改背棄人權的土地徵收條例。彭女士日前透過網路發表一封給台灣的公開信,信中提到至今仍無法接受與先生天人永隔的事實;這一年間,每每想起先生的好,都會感到深深的遺憾與幸福,但彭女士也明白自己絕不能因強權的霸凌而倒下。在今天的記者會上,彭女士仍堅強地表示,把6坪大的家蓋回來是先生最大的願望,一定會堅持原屋重建;同時也希望作為一個借鏡,讓以後的人不要再碰到這樣的事。她並呼籲所有關心土地正義的人團結起來,共同監督政府,務必把現行傷害人民的土徵惡法完全改掉。

勝訴判決未還公道、政府悍拒還地重建

今年1月3日,大埔4戶的訴訟案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判決定讞,法院宣判徵收違法,大埔4戶勝訴,徵收應撤銷。然而在請求返還土地的部份,法院卻論以「原告之土地現供道路使用,或已因抵價地之分配而分歸他人所有,客觀上已無法返還」,於是苗栗縣政府及內政部便以此為令箭,堅不歸還大埔4戶的土地及重建房屋。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表示,這樣的判決雖然證明政府違法濫權,但卻沒有帶來實質的正義,因為敗訴者不需還地,勝訴者拿不回財產,這無疑是在鼓勵政府繼續進行違法徵收。負責大埔案訴訟的公益律師詹順貴亦表示,如果按照這樣的說法,以後只要行政機關懂得把握「天賜良機」、「拂曉出擊」,造成拆屋、配地等土地掠奪的事實,就能以「客觀上無法返還」為由,維持其違法濫權的行政行為,並以全民的納稅錢補償受害者。如此讓炒地官商得利、無辜人民受害的法律見解,已經不是一句「恐龍法官」足以形容。

圈地濫徵烽火連天、立即重啟土徵修法

事實上,所謂「客觀上無法返還」云云,完全只是為行政怠惰護航的托詞。張家的土地並非原本就是道路,之所以成為如今這個模樣,正是因為苗栗縣政府恣意劃定都市計畫、濫權強拆的後果。內政部都委會也曾經做過保留張家土地房屋的決議,但後來卻被苗栗縣政府片面推翻,而內政部竟也「從惡如流」,未加堅持。如今徵收既已判決撤銷,本應重新檢討變更都市計畫,返還人民土地;但苗栗縣政府及內政部明知徵收違法,卻拒絕有所作為,實是目無法紀。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台灣農村陣線理事長徐世榮表示,當前台灣的都市計畫及土地徵收已經變成地方派系炒作土地、賺取暴利的工具,每每誇言這是為了公共建設的必要之惡,但實際上卻是進行圖利少數財團、侵害無辜人民的浮濫造鎮。張大哥逝世已滿一週年,但政府不但未從中汲取教訓,甚至更加瘋狂地在全台各地蠶食鯨吞,如淡海二期、林口A7、桃園航空城、竹北台知園區、田中高鐵特定區、南鐵地下化東移等比比皆是。徐世榮激動地說,張大哥在世時,總是會問他自己到底犯了什麼罪,要受到政府這樣的對待,但實際上犯罪的是整個國家體制,如今犯罪的仍然高居廟堂,無罪的卻犧牲了,叫人情何以堪?

破除金權發展霸權、公民覺醒團結行動

今日記者會現場除自救會外,亦有為數不少的民間團體及公民到場聲援。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理事主席許秀嬌指出,大埔事件所展現出來的,不只是一家一戶的問題,而是整個國家價值觀的問題。當整體國家政策都在追求虛幻的發展、對任何事物都以金錢利益作為唯一的衡量標準時,所謂的人權、土地、家,在政商眼中就變成可以秤斤論兩、炒作變賣的商品。許秀嬌呼籲,要改變這種現況,唯有透過公民團結覺醒,為了不讓土地徵收的悲劇再度重演,務必要再次由下而上,重啟《土地徵收條例》的修法行動。

主要訴求

1. 大埔4戶徵收案已由法院判決徵收違法定讞,苗栗縣政府及內政部應面對事實,負起責任,完整歸還人民之土地。

2. 徵收處分既已撤銷,內政部及苗栗縣政府應有回復原狀之義務,將人民之家園原地原屋重建。

3. 大埔4戶因不法行政行為蒙受重大損失,國家應負起賠償之責任。

4. 立即重啟《土地徵收條例》之修法,徹底遏止全台土地濫徵亂象。

新聞聯絡人:

台灣農村陣線 陳平軒、蕭喬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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