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冠公司違反〈勞基法〉及〈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勞工局開罰
勞工局入廠 輔導被解僱勞工就業

黑心油主嫌強冠公司將於10月3日解僱103人,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於9月初接獲勞工電話諮詢,便於9月5日直接入廠了解,除了告知公司應保障勞工權益,也發現公司有使勞工超時工作、每七日未給予一日休息作為例假等情況,已裁處6萬元。

9月25日,強冠公司報送修正之大量解僱計畫書給高雄市政府勞工局,但仍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雇主未依60天前通報大量解僱勞工,因此勞工局將向強冠公司開罰10萬元。

為保障勞工就業權益,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中區就服站與鳳山就業中心,於9月30日,共同入廠輔導勞工後續就業,並提供就業及職訓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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