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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6
時間:10/17 14:30 地點: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一巷1號敦南大樓一樓)
自交通部長葉匡時承諾召開協商會議至今已近四個月,卻遲遲沒有解決方案。 自救會自成立以來的訴求,就包括兩大項目:工作安置,以及年資補償。除了遠通公司應該依照合約履行「全數安置收費員」之外,高公局作為舊雇主,也有責任必須計算收費員的年資。
早期公務人力不足,因此以一年一簽約僱的方式進用國道收費員,並且沒有提撥退休金,直到民國84年,才開始提撥離職儲金,但是離職儲金換算成勞基法的退休金資遣費,卻是杯水車薪。全台灣共有2萬8千名約聘僱人員,到現在還是「勞基法的孤兒」。勞動基準法係為保障一切之僱傭關係,規範最低標準之勞動條件,然而,勞基法之適用範圍採取正面表列之方式,導致施行三十年來,仍有許多行業依舊被排除在外,無法獲得保障,如人事費人員;或是適用期間過晚,如通行費人員。本會認為此為政府單位失職,不應由基層人員承擔。
我們期待,能夠透過國道收費員資遣案,來突顯目前政府法制上的不足,也期待專家學者委員會,能夠盡速做出有利於收費員的補償方案,而不要讓收費員成為各種法制下的孤兒,求助無門。
主題:
活動日期:
2014/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