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26)日召開「華隆離退員工爭議案協商會議」,邀集華隆自救會代表包括會長李翠明等9位出席,由該部陳部長雄文親自主持,會中針對華隆大園廠債權金融機構捐贈款之分配方式,達成「勞工債權不打折、分二階段處理」之共識。華隆公司所積欠1,058位離退勞工合計約新台幣7.8億元之退休金及資遣費,經該部會同金管會及財政部等單位,協調該公司大園廠分配案之15家債權金融機構,同意於受償金額中提撥約4.2億元,捐贈給該部,以作為第一階段妥處本案之財源。
勞動部表示,華隆公司尚有頭份二分廠之資產,離退勞工遭積欠之退休金或資遣費,於本次大園廠債權金融機構捐贈之款項後仍有不足部分,未來於勞動基準法第28條順利修正後,將可依修正後之規定處理;或循本次大園廠模式獲得妥善之解決。該部經多次與華隆自救會協商,終於(今)日克服種種疑難後,達成「勞工債權不打折、分二階段處理」之共識;對於非自救會成員之權益,亦以「一視同仁、公平對待」之原則處理。
今日雙方協商所獲致之共識及原則為:本次分配之勞工債權,以華隆公司所積欠之法定退休金或資遣費之數額為範圍,並以該金額80%為分配上限;另基於弱勢、基層勞工生活需求之迫切性,上開金額加計以往已自華隆公司受償之金額,如已達新台幣(以下同)300萬元者,則以300萬元為上限。另考量自救會成員長年奔波爭取同仁權益之付出,上開分配後尚剩餘之3,000餘萬元,除提撥部分金額作為補貼自救會之行政費用外,對於部分自救會成員無法依上開原則獲得分配或分配金額較低者,得優先分配之。
陳部長表示,本案得獲致如上之成果,除感謝本案所涉之兆豐銀行、全球人壽公司等15家金融構構基於照扶弱勢,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所為之善舉外;亦感謝金管會、財政部等單位之大力協助及關心本案之人士及團體長期無私之付出,該部希望華隆離退勞工自此即能回復平靜之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