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11/28)是這一波國道收費員抗爭設定的「決戰日」,1128上國道,目前自救會設定的目標已經不僅是國道高速公路,而是交通部轄下任何可能的交通設施,為什麼收費員要如此激烈抗爭?一般社會大眾比較知道的可能是「安置」問題,目前遠通承諾的安置尚未解決,也的確是收費員還在抗爭的重要原因,不過這一波,收費員提出了一個更老的問題,以及一個在安置之後發生的問題。
被沒收的年資
老問題是收費員被沒收的年資,一般都有15年以上年資的收費員,由於「約聘僱」與「臨時人員」身分,使得交通部可以宣稱「合法」地賴掉收費員的舊年資,一律以7個月離職金迴避掉《勞基法》的法定義務(詳情請參閱這一篇報導),這點與在中央政府員額限制下,各機關、政府大量地採用各種各樣的非典型人力有密切的關係。
除了透過《勞基法》漏洞規避法定義務之外,交通部近日不斷強調收費員是「一年一雇」,在契約上載明ETC上路後即終止勞雇關係,這一個說法本身已經牴觸了《勞基法》第9條,其中規定非「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特定性」不可以以「定期契約(像是一年一聘)」的方式約定,當然也就不能作為拒付資遣費的理由。
被吃掉的勞保給付
除此之外,收費員在轉置之後,勞保的老年給付將因為薪資的調整而縮水,這是一個新的問題,原因是《勞工保險條例》的規定,勞年給付的一次領是以勞工退保前三年平均工資計算,年資15年之內,1年1個基數,超過15年,1年2個基數,最多45個基數。舉例來說:
退休前三年平均薪資是3萬元,年資是25年,老年給付一次領:
15×3萬+10×2×3萬=45萬+60萬=105萬(15×1+10×2=35個基數,未超過45個基數)
而現在收費員得到轉置後,薪水普遍不及原先水準,3萬5變2萬5,勞保以退保(休)前3年平均計算的方式,將會使得收費員「一次領」的基數被壓低,因此收費員要求,遠通在補足其所承諾的轉置後5年內工作薪水的差額之外,還要按照差額之後的級距為他們投保勞保;這一筆差額的勞保費,也是遠通應該負擔的。
這一個問題反映出勞保老年給付在設計上無法反映中年失業後再謀得較先前工作薪資低新工作的問題,而這種「薪水越來越少」的現象,在工作不穩定、失業與勞動彈性化的條件下,是特別值得注意的問題。
交通部拒絕「體制內」管道
25日,收費員與交通局在新北市勞工局進行調解,調解程序的進行,是由勞、資、官三方各推舉出一位調解委員,當天調解委員提出的調解方案,是建議交通部安置收費員假使無法安置,則依《勞基法》舊制退休金結算年資(也就是承認舊年資、條件比資遣費更優渥),而如果調解不成立,也建議交由勞工局仲裁。
仲裁程序是勞工行政機關就雙方爭點,從勞動法律的觀點裁處出一個方案,經過仲裁的方案,對雙方當事人來說,與法院判決有同一效力,在《勞資爭議處理法》第25條,勞資雙方可以共同向勞工局提出交付仲裁的申請,而勞工局也可以強制交付仲裁。
仲裁申請需要雙方提出,交通部拒絕,除非勞工局願意依職權提出強制仲裁,否則這條路就走不通,在新聞稿中,僅強調要走「司法程序」,也就是要跳過《勞資爭議處理法》的這個程序,理由很簡單,因為他們擔心勞工局會做出有利收費員的決定,從交通部拒絕仲裁的動作,可以看出,其所謂「合法」、要求收費員「合理」、走「體制內」管道的說法,是禁不起檢驗的。
媒體攻勢
交通部在大眾面前對收費員的攻擊,無非是「外力介入」、「只想領補償」、「不努力工作」...等,26日,《中國時報》刊出一篇報導〈前收費員找回穩定人生〉,提及林姓收費員現任職於高速公路中壢服務區,之前經歷遠通轉置到愛買工作的夢靨後,經過所謂「自主職前訓練」,找到自信。
協助自救會抗爭的郭冠均認為,這個報導美化收費員自我訓練找工作,暗示現在抗爭的收費員不努力,懷疑是「置入性行銷」,不過諷刺地是,如果這是一個置入性行銷,那交通部根本是在打自己的臉,放下強調「自我提升」的基調不說,這篇報導一定程度反映了收費員轉職的困難。而在報導中沒有提到的,就是中壢服務區的工作,完全是收費員在抗爭中爭取來的。
原本遠通對高公局的承諾,只有安排其旗下或控股的公司的工作職缺,抗爭後,交通部為協助遠通解決問題,也釋出部分職缺,而這些超越遠通承諾的職缺,也成為自救會現在訴求地「多元安置方案」:要求遠通的轉置(與薪資補償)方案,不僅限於原先承諾的其子公司職缺,這樣收費員才更容易找到工作,而不是卡在遠通提出的這些不適當的工作上。
抗爭得勝利
華隆自救會與勞動部達成協議,完成一定的戰果,加上先前關廠工人的抗爭,每一場抗爭背後都連結到更多工人共同的利益。個案的解決不代表制度上問題的解決,不可否認地,「轉置」問題仍是國道收費員抗爭的核心,但是,收費員的「舊年資」與「勞保基數」問題,其實牽連更廣,也值得社會大眾的注意。
每一個個案的衝撞,都是鬆動原本制度上偏狹的一股力量,也因此,我們(這些非當事人)看待抗爭,應該站在與整個社會相關的角度來思考。關廠工人、華隆自救會、國道收費員的抗爭,不僅僅是為他們自己,更是為我們所有的人,而這一場抗爭,也因此不只是他們的抗爭,而是我們的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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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ETC上線之後國道就沒收費員了, 講了七年還不準備轉職..
ETC上線之後國道就沒收費員了, 講了七年還不準備轉職...
現在老闆炒員工只要預告10天, 每次都說政府不聽人民的訴求
請問人民有在看政府的聘約嗎
就已經是約聘制, 還在吵年資, 到底該說什麼呢?
真的覺得不能接受, 七年前的每一年都可以不要簽續聘約阿...
癱瘓交通請問是政府麻煩還是人民麻煩
找不找新工作跟雇主是否應負起責任是兩回事吧?
找不找新工作跟雇主是否應負起責任是兩回事吧?
政府單位做事情,也不能說之前雖然沒有適用《勞基法》就什麼都沒有。
我不想看這份文章內容,
我不想看這份文章內容, 因為妳們的抗議讓我大塞在原本就很塞的週五下班日, 本來也不爽Etag的我, 只想罵三字經
祝所有網路霸凌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抗爭行動的各位
祝所有網路霸凌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抗爭行動的各位,尤其是蔡英文支持者,中年失業被惡意資遣,政府帶頭出來說會依約給你們補償金卻跳票時,各位都能幸福轉職,也不用一天到晚被酸民問說找到工作沒。
又,找到工作後,原公司該給的資遣費或補償金就不用給了嗎?那你旅遊受傷自行就醫痊癒後,保險公司該給的理賠金就不用討了嗎?
他們主要訴求是要拆掉ETAG恢復工作
他們主要訴求是要拆掉ETAG恢復工作,你不當做一回事沒關係當你工作被外勞跟AI搶走你與會抗爭
私人企業..倒閉...馬上失業...難不成也能抗議....
私人企業..倒閉...馬上失業...難不成也能抗議.....請老闆安置一個新工作!或請政府除了勞保失業補助外.....另外再給錢??
歷史會記住蔡英文卑鄙的一頁
歷史會記住蔡英文卑鄙的一頁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對行政法院訴訟敗訴之聲明
2019-12-19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與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前勞動部長郭芳煜於2016/8/16簽署的協議,行政高等法院今日以1.收費員自救會「不屬於非法人團體、無當事人能力,其起訴不合法」及2.該次協商是收費員苦站之後,由林萬億、郭芳煜出面與自救會進行協商,故不是正式排定的行政議程,且認為該項協議結論僅是行政決定前的準備作業行為,而非行政契約;因而駁回國道收費員自救會的行政告訴。
本會對於行政訴訟敗訴,發表以下聲明:
一, 政府誠信崩壞,法院再敲喪鐘
2016/8/16與林萬億、郭芳煜等人簽署的會商結論,係收費員從國民黨執政時代抗爭兩年多後,政黨輪替,蔡英文政府為表示「民進黨政府可以做到國民黨政府做不到的事」,而派出高層與收費員簽署,政務委員林萬億於簽署隔日在行政院大陣仗召開記者會宣布蔡英文政府己解決國道收費員案。
當時國道收費員完全沒有想到,林萬億拍胸補保證的解決方案竟然跳票!面對協議內容被打折,收費員先是錯愕,完全無法相信白紙黑字的內容還會變卦?遂在簽署協議半年後,再起抗爭,要求蔡英文政府應履行承諾。
然而抗爭無法獲得回應,在萬般挫折與對政府誠信瓦解的情況下,收費員自救會不得已採取行政訴訟一途,但歷經二年多的訴訟,今日卻被法院駁回告訴。
收費員的敗訴,不只是個別案件的敗訴而已。這是人民對政府的誠信,在崩壞的廢墟上,再由法院敲一次喪鐘。
二, 蔡政府玩弄收費員,誆騙政績
2016/8/17政務委員林萬億在行政院召開記者會,大肆宣傳民進黨政府解決了國道收費員案,之後在蔡英文執政百日時,更將解決國道收費員案列為第一項執政的政績。
如果蔡政府並不承認那份協議書,認為那份協議書不具法律效力,那她開記者會大肆宣傳、列為政績首位是為何?如今看來那只是用來玩弄收費員、誆騙政績用的。此等政府,何其卑鄙無恥?就算蔡英文再度贏得政權,那又怎樣?歷史終將記住你這卑鄙的一頁。
三,抗爭到底,絕不妥協
抗爭六年,雖然被國民黨、民進黨糟蹋得夠徹底,但是我們絕不放棄爭取勞動者的權利,我們仍會提起上訴,也會持續街頭抗爭,不論在選舉前或選舉後,都將對蔡英文政府要求履行協議。
我們不信一個政府可以這樣誆騙勞工,而人民卻拿她無可奈何!我們力量雖然微小,仍然要她為卑鄙的行為付出代價。
新聞聯絡人:孫秀鑾(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會長)0910-884000
【權益變施捨】--為何說民進黨協議跳票的根本原因
【權益變施捨】--為何說民進黨協議跳票的根本原因
2019-12-24 Susan Chen
這幾天一直在想要用甚麼語彙來形容蔡英文總統與國道收費員這起「簽協議,停止抗爭,拿去宣傳政績,政府打折協議內容,收費員再起抗爭」,然後有理說不清的被質疑,民進黨不是已經解決了嗎?錢都發下去了,收費員也太貪得無厭了….這種種的狀態!
到底有什麼詞彙可以來形容,這一連串的歹戲拖棚呢?
詐欺?維穩芭樂票?先騙抗爭者停止抗爭,然後承諾或協議跳票。雖然沒有完全精準地描繪出這一整套策略,但我覺得有點相似性。
首先,面對從國民黨時代一路抗爭到民進黨時代的收費員,蔡英文為停止收費員激烈的抗爭行動,派出林萬億、郭芳煜來跟收費員簽出一張條件良好的協議書,這張協議書之所有讓收費員停止抗爭,並且對於民進黨拿解決收費員案去宣傳政績,未表示異議。正是在於協議內容包含三個收費員很在意的內容:
1. 承認收費員的年資,以每年資1.6個基數來計算資遣費。
2. 承認收費員的工作權補償,未接受遠通工作安置的收費員,比照已工作安置的收費員,每個月補薪資差額一萬元,一共補償60個月。
3. 不捨棄參與抗爭的9位前精簡會員(在2013/12/30之前即配合交通部政策,接受人力精簡方案,但執行精簡時承諾的補償方案全被吃掉的收費員)。
基於這三點,收費員自救會才停止抗爭,並且發表聲明肯定民進黨政府的努力和協助。
但是民進黨政府後來怎麼跳票了呢?前面三點,全部推翻。不承認工作年資,不承認工作權補償,捨棄前精簡會員。
是的,民進黨政府還是在金額壓低之後,不管收費員的抗議,就把錢發下去了。聽說今天要發剩下的最後一筆錢了。
「錢都拿到了,收費員還在亂甚麼?真是貪得無厭!」這是網路上典型的攻擊。
那攻擊者知道,民進黨政府怎麼發這些錢給收費員的嗎?
民進黨政府要收費員們比可憐,他們在執行協議內容時,完全否定年資及工作權的權益性質,改以「生活補貼」的名義發放,且要收費員提供各種可憐的文件,依據你可憐的程度發放金額。
從承認權益的協議,變成可憐的施捨,這是民進黨這紙協議之所以被收費員稱之為跳票的根本原因。這也是收費員最無法接受的部分!這真的太糟蹋人了。
而且,我敢保證,如果收費員繼續抗爭下去,民進黨應該很快會拿出當時收費員提供的可憐證據給媒體,然後說「你們看,連這樣的內容我們也補助呢,收費員真是不知足!!」
但是,這樣不得不擠出來的的可憐內容,不正是勞動部官員要收費員配合提供的嗎?甚至該如何寫可憐的內容,該去拿裡找開立文件證明,還是勞動部官員(黃琦雅專員、王厚偉司長)面授機宜的。
從權益變成可憐的施捨,收費員儘管覺得屈辱,但是仍然配合勞動部的要求,到處去張羅各種可憐的文件。然後勞動部依據個別可憐的程度,分三梯次發放生活補助費。
民進黨將協議性質這樣大挪移,不只換算的金額減少,而且協議的性質完全被改變,這樣不算跳票是甚麼?
權益變施捨,這不是糟蹋人是甚麼?
網軍也就算了,那些在社運圈混過的人,你們也不要那麼雙重標準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