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列罪狀 人權團體嗆羅瑩雪不適任

2014/12/08
苦勞網記者

新任閣揆毛治國於今天(12/8)上午完成交接並宣誓就職,新任內閣名單中,法務部長羅瑩雪仍獲留任,同個時間點,包含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婦女新知基金會與台灣人權促進會等人權團體共赴法務部,列舉羅瑩雪數項罪狀,例如刻意延宕同志人權、通姦罪該廢不廢、兩公約落實與推動遲滯等,認為其任內作為侵害台灣人權發展、不再適任,要羅瑩雪「知所進退,金盆洗手」。

人權團體赴法務部要求羅瑩雪下台、金盆洗手。(攝影:陳逸婷)

九合一選舉後,政院提出內閣總辭,後續卻宣布了高達九成留任的新任內閣名單,遭到勞工團體批評總辭負責的說法是「騙局一場」,人權團體則認為法務部長羅瑩雪任內多項作為不符人權精神,並不適合留任。伴侶盟秘書長簡志潔表示,根據法務部2001年擬具的《人權保障基本法》草案,已經提及「同志伴侶得依法組織家庭與收養」,然而該草案最後不了了之,2013年兩公約國際人權委員指示應修改《民法》,以保障同居伴侶和同性伴侶的成家權利,然法務部無視上述專家建議,在今年(2014)10月16日的同性婚姻公聽會後,仍堅持不提出官方版本的「婚姻平權對案」,使得目前同志團體推動的「婚姻平權法案」原地踏步、遭到延宕。

此外,針對是否廢除《刑法》239條通姦罪的討論,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林秀怡則指出,2012年3月,首度在立法院提案廢除通姦罪,便獲許多法學者與社運團體的支持,林秀怡強調,雖然通姦罪表面上男女皆罰,然而實質上往往對女性不利,審查兩公約施行狀況的國際專家也曾指出,通姦罪違反性別平等、侵害性自主。不過,法務部2013年曾經提出一份說明,回應國家人權報告裡「建議是否廢除」《刑法》239條的結論性意見,其中除了以「法條並未就不同性別做出差別處罰待遇」,來主張法條並無違反平等原則外,甚直言雖然《刑法》239條對人民的性行為自由有所限制,然而此為「維護婚姻、家庭制度及社會生活秩序所必要」,並未逾越立法形成自由之空間。

人權團體認為,法務部玩弄文字遊戲,忽視通姦罪對女性造成實質權益受損的問題,又以民調數據宣稱「未具社會共識」作為回應,是「假中立,真鴕鳥」。人權團體一一列舉羅瑩雪其他罪狀,包含個資法名存實亡、上任前夕干預個案、袒護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草率執行死刑與兩公約推動的停滯不前,認為羅瑩雪的作為導致「人權倒退嚕」,侵害少數族群的權利,要求下台。

人權團體現場以行動劇諷刺羅瑩雪任內罔顧人權,無視程序正義,執行死刑。(攝影:陳逸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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