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人權更是人道 為跨性別者請命 立即停止活摘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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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0

無論這個世界有多少不同的人群,再不能體會的處境,再難以想像的不同,再陌生,再少數,我們都必須為他們在世界上鑿出一個容身之地。

跨性別者的存在是社會的少數,是大眾所看不到,所不願意理解的存在。因為社會對他們的無視,跨性別者生活在痛苦中,被社會對性別生鏽的枷鎖刺穿他們的皮肉,鏽鐵在他們的骨頭刻下不可逆的痕跡。

我們希望替這個國家負責,我們希望替昏了頭的政府看到跨性別者的人權。

我們希望替這個國家負責,我們要求政府還給跨性別者他們的人權,停止踐踏跨性別者的人性尊嚴。

當一個跨性別者希望以自己真正的性別在這個社會存在,政府發給他的身分證是他生活裏的拒馬,讓他在人生道路上各個路口受到人性尊嚴的踐踏。有多少人為了這份被蹂躪的尊嚴,在噤聲中流乾鮮血?有多少人在高樓的邊緣,決定這個世界的殘酷比死亡還可怕?

內政部的一只行政命令規定一個跨性別者在變更性別登記之前,必須接受殘酷的性器官摘除手術,失去生殖能力,永久性的被摧殘。這是政府的冷血,這是傳統的冷血。沒有人有權利決定誰的身體應該長什麼樣子。

在台灣的街道上行走的每一個人,都可以直直的看著前方,對身旁的事物不予關心,但是這個國家,這個政府,必須仔細的看著每一個受苦的人民,每一個特殊的個人,發現他們的需求,還給他們一個自由的存在。

我們鄭重的向中華民國政府提出譴責,並要求立即撤銷內政部發文字號內授中戶字第0970066240號令,該令發佈於2008年11年3日,迄今已經摘除了超過400個跨性別者的器官。

這是不人道的罪行,必須立刻終止!我們沉痛地向內政部呼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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