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需要友善的司法及人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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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0

【時  間】2014年12月11日(四)下午2:00~2:30      
【地  點】立法院 中興大樓 103會議室 (台北市濟南路一段3之1號)

【當 事 人】大陸配偶梅大姊、越南籍配偶小燕
【出  席】立法委員 尤美女立法委員、
      民間司改會基金會執行長 高榮志律師、
      民間司改會基金會執行祕書 林瑋婷、
      台灣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理事 肖小翠、
      南洋姊妹會執行祕書 洪滿枝

明天上午11點,基隆地院將就103年度簡上再字第1號大陸配偶梅大姊再審案進行宣判。如果本案判決再審無罪,不但平反了梅大姊的冤屈,更代表對新移民極不友善的台灣司法,有了重大的改變。

明天下午我們將邀請梅大姊,以及另外一位處境類似,但卻無法平反的越南籍配偶小燕,共同現身說法,指出建構對新移民友善的司法環境之必要,並進一步改革《國籍法》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漠視司法現況,以極嚴苛的法律剝奪新移民之基本人權的問題。

~敬邀各位媒體朋友前往採訪~
【新聞連絡】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秘書 林瑋婷

活動日期: 
201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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