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新聞稿 103/12/14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通傳會)委託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媒觀)執行「適齡兒童電視節目」評選作業103年下半年評選結果今日(14)公佈,本次評選作業共計有19家電視台77個節目獲得標章認定,其中獲得推薦適合各年齡層收看節目分別如下:2-6歲25個節目、7-9歲16個節目、10-12歲16個節目、7-12歲20個節目【詳細結果詳如附件一】,已通過適齡節目可獲頒「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之認定【標章詳如附件二】,並鼓勵於節目中揭示。
適齡兒童電視節目評選作業由產學各方專家所組成之評審團,依據節目類型(綜合紀實類、生活教育類、卡通類、戲劇類)進行分類,並依據年齡層(2-6歲、7-9歲、10-12歲、7-12歲)進行評選,其目的主要在鼓勵電視業者提升節目製播品質,同時提供兒童更好的觀看節目環境,而進行本評選作業。
其節目評選對象為在電視頻道播出之國內、外製作節目,由各家電視台主動報名,報名節目所設定收看年齡層必須皆以12歲以下兒童為對象,播出時間至少已超過一季以上或新製節目者皆為評選對象,而獲得標章認定之節目,通傳會將會頒予「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可於節目中揭示,同時,媒觀執行「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計畫宣傳案」時,將會一併進行宣傳。
適齡兒童電視節目評選作業乃因各界反應適齡兒童電視節目識別不易,通傳會為鼓勵傳播業者製播適齡兒童節目並鼓勵親子共視,故委託媒觀執行,評選時間與方式為每半年一次,由專家學者、基層教師、家長與兒童福利相關NGO組織工作者等四大領域代表共同參與評選作業,評選出適合12歲以下兒童觀賞之適齡兒童電視節目,並給予「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在評選結果報告書完成後,媒觀製作「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節目單,供民眾免費索取,作為父母、兒童選擇收視之參考。本標章評選之詳細資料請見活動網站:http://2014mediawatch.blogspot.tw/
http://mediawatch.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