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與立委選制改革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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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5

日期:2014年12月26日(五)上午10:00-11:40
地點:台大校友會館3A會議室(臺北市濟南路一段2之1號)

1997年我國第4次修憲,取消行政院長副署權且總統任命行政院長無須立法院同意等,有學者稱台灣的憲政體制接近於半總統制或雙首長制,更有一些學者認為已形成「超級總統制」,總統有權無責,行政院長僅是總統的執行長。2004年第7次修憲,立委席次由225席減半為113席,同時其選舉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但立委選舉制度實施兩屆之後,出現政黨席次比例與得票比例嚴重不符、代表性不足、不利於小黨等現象而備受詬病。2014年九合一選舉後,憲改議題再度成為輿論的焦點,公民監督國會聯盟邀集專家學者,替憲政體制與立委選舉制度診斷把脈:

討論提綱:

一、目前的憲政體制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1.輿論抨擊現行制度「總統有權無責,院長有責無權」,「權」與「責」分別指的是什麼?亦有人指出,立法院效率低落、密室協商、任意杯葛卡案、延宕預算審查,才是造成政府運作不良的罪魁禍首。這些是憲政運作的最大問題嗎?抑或只是執行者而非體制的問題?

2.總統制或內閣制各有什麼優缺點?改為總統制或內閣制有辦法解決這些憲政問題嗎?

二、立委選舉制度怎麼改?

1.輿論批評現行制度小黨無法生存,國會被兩大黨聯合壟斷。但世界上不乏兩黨制的國家,有何必要打破兩黨壟斷?

2.2008年立委選舉制度從「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制」改為立委席次減半的「單一選區兩票制」。不斷有學者專家呼籲應將目前的「並立制」改為德國的「聯立制」,並增加不分區立委席次。選制應如何改革才能改進目前選制的缺失?

3.在不修憲的情況下可否改變立委選舉制度?

流程
09:45-10:00 報到
10:00-10:05 主持人致詞及說明
10:05-10:55 第一輪發言(每位與談人10分鐘)
10:55-11:05 現場來賓、媒體提問(每位1分鐘)
11:05-11:30 第二輪 回應與補充(每位與談人5分鐘)
11:30-11:40 總結

主持人
施信民(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
參與貴賓
林濁水(前立法委員)
顧忠華(政治大學社會學系特聘教授&公督盟常務理事)
黃秀端(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兼系主任&公督盟常務監事)
顏厥安(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守護民主平台監事)

邀請中

范雲(台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公民組合理事長)

活動日期: 
201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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