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嘲諷柯P口中「哭哭啼啼」的秘書時...

新科台北市長柯文哲的「柯氏風格」在傳媒瘋狂日夜緊盯、強力放送下席捲全台,強調「數字管理」與「效率」的強勢決策作風一時間也贏得不少掌聲。日前傳出由於柯文哲要求市長室秘書一職需提早上班與常態性加班,市府內找不到人願意擔任此職務,柯索性親自前去秘書處要人,更選擇以帶有貶抑的字眼對媒體表示:「第一個(秘書)進來做一天哭哭啼啼走了」、要找來的人條件是「能存活下來」。

新聞一出,許多民眾竟額手稱慶、大聲叫好,揶揄公務人員工作「過太爽」所在多有,更有人拿自身在職場上加班、過勞慘狀作為對照,支持柯P對秘書的要求,不禁讓人看了膽顫心驚,如此勞勞相爭,由勞動者自己發動勞動條件向下競爭、互看笑話的妒恨心理;與自始放棄團結爭取改善整體勞動環境向上的社會氛圍,恐怕某種程度上解釋了台灣的整體勞動處境為何持續不斷向下沉淪。

強調「數字管理」與「效率」的「柯氏風格」席捲全台。(資料照片/攝影:宋小海)

柯P在選前就曾不只一次自稱為「酷吏」,受訪時亦提及在台大醫院工作22年來沒有休假、每天工作17小時以上。只是,過去的柯醫師,即便純然全因責任感使然,自願長期投入超時與高勞動強度的工作與生活型態,但必須如此長時間工作的現象另一部分反映的,卻也是近年來逐漸受到重視的醫療勞動人員人力不足與普遍過勞的結構性問題。基層醫療勞動人員近年來組織起來不斷呼籲社會重視這個問題,並爭取醫師納入《勞基法》,柯在選前也曾公開表態支持。但令人不解的是,如今成為市長的柯P,為何卻反將加班、過勞等「職場病態文化」推己及人,視為理所當然地要求基層人員,難道柯市長認為過勞與常態性長時間加班才是所謂負責任的表現嗎?

即便退一步來談,柯市長對基層秘書的要求很可能都已經違反其強調「依法行政」原則,甚至有違法之虞。更嚴重的是,他身為首都市長高度所外溢出的不良示範效果,恐怕更會進一步正當化當前台灣職場上普遍盛行的「過勞」與「責任制」等剝削勞工的惡習。

就法論之,公務人員除臨時人員與技工工友外,原則上不適用《勞基法》,因此《勞基法》對於受雇者之工時與加班時數等規範確實不及於公務人員,然而,在行政院發布的「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中,對公務員加班時數皆有所限制,要點第5點明確規範:「每人每日加班以不超過4小時為限,每月以不超過20小時為限。」

據媒體報導,市長辦公室主任蔡璧如承認,她早上7點上班,而前晚直到晚上9點才下班。若市長室所需之秘書人員工作時間都如蔡一般,每日工時很可能將近14小時,明顯超過每天4小時的加班限制,而一整個月下來恐怕加班超過100小時。

事實上,無論是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或是《勞基法》,對每天工時與加班時數的限制,背後重要意旨均在保障無論勞心、勞力者,得以獲得充分休息時間以恢復其勞動力,更是維持勞動尊嚴與家庭生活品質的最低底線。若柯市長認為工作量確實沉重到秘書須橫跨近2個8小時的期間才能完成,從一開始就根本不應違法苛求如此長的工作時間都由同一人以類似責任制的方式承擔,較合理作法,應將秘書一職分為2班制、甚至3班制,同時,更應該在事前就評估總體工作量以調整增加秘書總人數,而非如柯市長所說,先操到一個人受不了後再考慮多增人手。說句難聽的,柯市長目前的處理模式,與許多在民間黑心企業內所讓勞工深惡痛絕的「責任制」與「過勞結構」本質上並無二致。

或許,整個台灣社會對於提升政府行政效率都有著高度期待,只是,欲提升行政效率,大可透過重新檢視並改善行政流程的各環節,或是透過思考如何促進公務人員正常工作時間內的工作風氣與效率做起。但要求基層人員跟著市長一起長時間加班,一起冒著健康風險沒日沒夜超時工作,恐怕將會是最不高明的作法與最糟糕的負面示範。更值得我們思索的是,倘若連社會上多數的勞動者,竟也對柯文哲這種作法毫無警覺、甚至搖旗吶喊跟著叫好的話,我們真的需要靜下心來好好想一想,當我們回到職場上面對一個個視勞動權益為無物,講求效率、要求使命必達的「柯P」雇主或上司時,誰還有立場出面為也可能暗自「哭哭啼啼」的你我或同事們提出聲援呢?

特約撰述: 
責任主編: 

回應

這件事該檢討的到底是市長還是負責人員調度的管事者?
我們太習以為常媒體亂扣他們想攻擊的對象帽子。這件事情,其實就是人員調度者沒有思考的結果,只會在旁邊推託說家庭因素。可惜新聞只想攻擊他們希望攻擊的對象,所以問題點沒有真正被點出來。 那位哭哭啼啼的秘書就是因為主管人員調度的上司不認真工作的受害者。柯P上任前超時工作的習慣不是早就傳得沸沸揚揚的了嗎?為什麼人事只配了一個秘書送死。是人事失職還是市長失職?

讓我們思考 勞動者加班沒有所謂的加班費,有些更甚至可能每個月平均250小.還沒有補休制度 換來的還可能是 僅僅一個月年終 或者 只是一頓飯而已..
敢怒不敢言已經成為勞工的奴性
政府不僅沒有任何動作來保障勞工 還與資方諷刺年輕人是草莓族不吃苦
公務員一加班就上頭條 勞工呢 依舊只是消耗品
如今看到作者的文章 心有戚戚焉
消耗品之島 揪肝心

作者還是博士生?畢業後要回來工作嗎?蔡壁如工作14個小時,不正是要找助理的原因嗎?有像柯這樣的老闆還不好嗎?台灣大多的工作環境是老闆不斷的加工作在有能力的人身上,直到離職或被操死,市政府是服務人民的機關,不是從事生產製造的血汗工廠,待制度完善,工作上軌道之後,還有什麼好加班的?您拿這來做文章足見您對台灣就業環境的"現實面"了解不足,或許讀法規很厲害,但你需要看看更多台灣公司如何壓榨員工!

讓我們思考 勞動者加班沒有所謂的加班費,有些可能每個月平均250小且補休制度
換來的還可能是 僅僅一個月年終 或者 只是一頓飯而已..
上班可能還需要提前30分 還要照著公司準時打卡
打完卡還需要無償加班到凌晨
休假要被CALL簡訊 積假永遠用不到
公司業績不好 要裁員 要吃苦 領無薪 公司賺錢 分不到 還太早
公司倒閉錯是員工 捲款逃跑是老闆 債務由員工償還
敢怒不敢言已經成為勞工的奴性
政府不僅沒有任何動作來保障勞工 還與資方諷刺勞工是草莓族不吃苦
公務員一加班就上頭條 勞工福利始終是笑話 資方罰不怕
如今看到作者的文章 心有戚戚焉
消耗品之島 揪肝心

剝奪我們喝茶聊天看報紙睡覺打混的時間...
我們也是人啊
工作八小時花4小時喝茶聊天看報紙睡覺打混很過分嗎???
工作八小時花4小時喝茶聊天看報紙睡覺打混很過分嗎???
工作八小時花4小時喝茶聊天看報紙睡覺打混很過分嗎???
不用怕裁員減薪退休金破產各種福利都不會縮水
一天只花4小時喝茶聊天看報紙睡覺打混很過分嗎???
奇怪了...政府花錢請你是來喝茶聊天看報紙睡覺打混?

這麼可憐...怎麼不會家吃自己呢?

我只想說...作者寫了一堆沒錯!!

政府員工不耐操...沒錯!!

現在遇到(實質化、企業化)的上司,我相信未來政府官員才比較能體民所苦!!

講了一堆法規,試問,今天這員工做了多久,一天而已!!!

因為KEY POINT很重要...所以我繼續強調:工作一天而已!!工作一天而已!!工作一天而已!!

才工作一天就搬出這麼多屁話法規...

什麼家班費...1.1....1.6....只能補休

請問,她是已經用完時數了嘛??

要比照勞基法,先放棄公保加入勞保...
請先放棄公務員的種種福利...然後再來談勞工權益...
只想要公務員福利不想要勞工義務...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這個現象其實也反應了,現有的勞工評價機制,並沒有一套良好的標準來體現勞工的績效,一個員工為公司創造多少的績效,與他的薪水是否相符,由於現有機制無法有效評量,當有一個人開始加班,剩下的人不加班好像就是沒有產出一樣,這點其實也造成現有的每單位工時產出很低,很沒有效率的現象。

如果加班是常態,那他何必要這麼認真的在工作的每分每秒?反正晚上也回不了家。
如果加班是常態,那他要如何在職場外提昇自己的競爭力?反正他除了兩點一線以外是沒有選擇的。

把這件事情合理化,就會造成很多問題,像是,工作應該分給多少人做才合理?

以責任制的角度,個人認為其實應該明定,一個人的工作職權與職責,合理的報酬,並且完善工會的監督機制,在一個國家中,所有的勞工都應該被保護,從此,讓整個勞動市場活絡起來。

進而,說的可能太遠了,我們的競爭力才能活絡起來。

我認為作者最終目地,是希望要求政府從公務體系至私人企業,都要落實加班最長不得超過四小時。既然柯P曾支持改善勞務條件,那就要從自身做起,否則將來如何去要求中央政府及私人企業,同等改善勞工的勞務環境與福利。
各地方縣市首長,是我們一票票選出來的。我們就有權利要求與監督地方首長聯合包圍中央政府,要求正視並徹底改變現況,而不是在網路上嘲笑別人的不幸。
沒有任何一個領薪水的員工,是該加班加到死,公務員也是人,私人企業勞工也是人,一樣必須受到法律的保護。

一個會議紀錄要兩天,夠廢了吧? 能不換嗎? 就是有你們這種鄉愿的團體 唉

別在搬弄是非了
真相就這麼簡單
http://www.wetalk.tw/thread-21532-1-1.html

目前公家機關效率如何?

若開完會2小時後會議記錄就要出來卻說過去的步調是先用錄音筆錄下之後要2天後才會有這不知道是真是假???

這該是如何.....?!

英國倫敦大學Queen Mary學院商管系博士生,你什麼都不懂,對於我們企業的主管來說,這種員工叫做廢柴,遇到問題不是先看自己有多少能耐,評估有多少種改善方法,而是放棄,這是英國倫敦大學Queen Mary學院商管系博士般教出來的就對了...

如果,柯市長的要求,確實將台北市政提昇到一定的水準;而事實上,也沒有台北市府的工務員依照公務員相關的保障法律規定,依法對柯市長提出任何違誤的指陳!那就代表,原本的公務員確實都過得太爽了,也太濫了!

一份會議報告如果要弄兩天,這種加班費你願意給嗎?
不認真工作的就應該嚴格要求,如果大家都講求效率,
合理的自我要求能夠做到的話幹嘛加班?浪費時間浪費金錢?
工作效率要是不合理,公務員的加班費都是從市民口袋挖出來的。
加班費全民買單這樣對嗎?要是沒本事只想坐等日子爽爽領乾薪,
換一個能做事的不是更好,人民出錢要養這班公務員也比較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