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弟兄不幸殉職 消防署責無旁貸
補人補裝備、檢討無效評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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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6

時間:104年1月27日上午10:00
地點:內政部(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主辦團體: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去年9月1日,2000名消防員走上凱道為2年以來13名殉職同仁哀悼,同時向內政部與總統府訴求人力要補足、裝備要改善與救災要專責。4個月過去了,看不見消防署提出具體的改變措施,我們又有6名弟兄永遠離開。20日,桃園新屋大火又奪走六名消防員的生命,今日頭七剛過,我們決定重新回到內政部消防署,這個我們二年之內屢屢前來陳情的地方。內政部消防署為全國最高消防機關,卻無法與各縣市政府共同完善基層打火弟兄的安全制度,坐視19名消防員的犧牲,如此卸責的作為,就是殺害消防員的最大幫兇。

截至目前為止,內政部緊急聲明將於2年補2925人、編預算補裝備。政府乍看頗有誠意,實際上卻只是事後補救、回避責任。首先,在人力部分,依據消防署自己的統計數字,全台消防員還差15,000名,2年補2925人的速度恐怕還不及弟兄殉職與退休的速度。而沒有人力如何落實救災現場的任務編組與平日訓練,每天出生入死的我們還有命能等你慢慢補齊人力嗎?其次,在裝備部分,消防署只是空口喊支票,毫無解決問題的決心。消防署日前做了一份調查報告,指出「全台灣還缺332台熱顯像儀、2712具救命器,以及消防衣帽鞋與呼吸器足夠使用。」這個報告簡直是拿消防弟兄的生命安全開玩笑,首先裡面完全沒有提到任何具體的補足裝備計劃,只提到民間團體的捐款,但保命裝備豈可靠不穩定的捐款補充,消防署應該編列固定預算,甚至制訂制度監督各縣市消防局每年定期地淘汰、檢查與更換消防裝配備,並且開放基層參與裝備的採購會議有建議最合適安全的裝配備的權益。三,消防署還必須立刻檢討所有評比與業務項目。消防員從事太多與救災無關的行政與例行雜務,導致他們沒有時間落實日常訓練與休息,而最大的源頭就是來自消防署訂定一堆奇怪的評比。

我們的訴求:
一. 補足人力,制定搶救人力配置標準規範。
二. 補齊裝備,制定每年更換與檢查裝備的制度。
三. 檢討評比與勤業務,取消與救災無關的勤業務與評比要求,讓消防員能夠專心訓練好好救人。

活動日期: 
201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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