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市長,逼婚不是國安解藥,歧視才是市政危機!
同志伴侶申請登記台北市聯合婚禮


「社運公佈欄」是一個開放的平台,內容不代表苦勞網立場。任何社運議題相關行動/記者會/活動/講座採訪通知與新聞稿發佈,歡迎寄至 coolloud@gmail.com
2015/03/23

台北市即將舉辦第一次由柯文哲市長證婚的聯合婚禮,今天上午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偕同一對同志伴侶Ray及小丁於中正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參加聯合婚禮,期盼台北市政府也能夠以平等的態度,讓她們登記。

今年伴侶盟多次向台北市政府提出建言,請市府將每年固定舉辦的聯合婚禮開放給同志伴侶報名參加。聯合婚禮的舉辦為市府給予市民成家的慶賀與祝福,依據現行民法,儀式並非婚姻生效要件,因此聯合婚禮自法律修正後,已從婚姻生效要件轉為象徵意義,因此,聯合婚禮這項台北市府提供給市民的福利應該開放給同性伴侶,才能符合平等精神1

我們的建言獲得台北市社會局長許立民的正面回應,並承諾今年將由社會局出面主辦不限性別、性傾向的「自由婚禮」。

我們感受到許局長的善意和誠意,對自由婚禮也樂見其成。不過我們要重申,聯合婚禮的參加辦法是台北市政府自行訂定發佈的行政規則,主管機關是民政局,因此重點在於民政局是否願意從善如流修改辦法,而非倒果為因用自己訂定公布的辦法作為不願改革的藉口。

許多傳統禮俗隨著社會變遷與人們有意識的反思,已漸漸地朝向性別平等的方向修改,內政部2012年推出的《喪禮儀節手冊》,以及去年年底出版的《現代國民婚禮》便將同性伴侶放入內容,可見重點不在於民法是否已經承認同性婚姻,而是政府單位是否有魄力將平等的堅持納入政策。

柯市長上任四個月來在許多重大政策上,都強調自己力求改變,充分展現不被舊習綁架的態度,但遺憾的是,面對性別議題,柯市長不但沒有拿出改革的魄力與認知,甚至屢屢不當發言,毫無顧忌的展現性別偏見。

柯市長在出席幸福大聯盟活動時,說男女三十歲以上不結婚是國安危機,雖然柯市長事後一再解釋與道歉,但我們要提醒柯市長,婚姻自由是人格權的核心,硬要把市民男女倆倆湊成一對的心態,是舊式父權大家長的思維,不但不尊重市民的自由意識,而且完全看不見這些未婚人士中,有為數不少的人是無法結婚的同志,這才是「市政危機」。

期盼柯市長可以拿出改革魄力,建構一個友善同志、讓每個市民都能有尊嚴生活的城市,立即要求民政局檢討聯合婚禮過往排除同志伴侶的舊習,打破歧視,改變才能成真。

  • 1. 過去我國民法採儀式婚主義,舊法第982條規定,結婚要具備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證人的要件,但96.5.23民法修正後,現行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改採登記主義,新法規定於修正後一年後(97年5月23日)開始施行。
建議標籤: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