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3
有關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陳情同志伴侶無法參加本市主辦聯合婚禮一事,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表示,基於擁有伴侶與婚姻是屬於每個人與生俱來應可追求之權利,臺北市性別平等辦公室已著手規劃辦理自由婚禮,積極支持多元家庭,邁向性別平等,共同為同志權益奮鬥。但目前聯合婚禮相關規定及證書、儀程等仍是依據現行民法有關婚姻要件規定而設計,希望同志伴侶能予以體諒。
臺北市聯合婚禮具有相當悠久的歷史脈絡,自民國62年舉辦以來,受到民眾熱烈參與,共計1萬6,202對新人參加。雖然97年5月23日後民法結婚登記改採「登記婚」制,結婚只需到戶政事務所登記,不再以公開儀式為必要,但由於民眾對婚禮儀式相當重視,再加上秉持推廣「樂婚、願生、能養」之政策,因此臺北市仍持續辦理聯合婚禮,相關作業規定亦以現行民法婚姻要件而設計,維持結婚證書及儀程等傳統,由市長為新人福證,新人可持該結婚證書直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以完成人生大事。
雖然婚姻平權法案尚未通過,但基於支持多元家庭、實質促進性別平等之精神,臺北市性別平等辦公室已著手規劃於今年試辦自由婚禮,屆時將以尊重包容之態度及自由平等之精神籌劃婚禮活動細節,婚禮將卸除傳統婚姻性別框架,開放所有伴侶皆可報名參加,期盼一般社會大眾能更加理解多元家庭、同志伴侶以及愛情的真諦,藉由市政府真誠的祝福與見證,共同為同志平權而努力,市政府對於同志伴侶的祝福不因活動形式之不同而有所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