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助理舉報交大違勞基法
高教工會批勞檢「抽查」推託

2015/04/15
苦勞網記者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推動「當月薪水當月發,勞保勞退不能少!」的例行檢舉行動,昨日(4/14)上午到勞動部門口,針對各校的調查進度進行追討,並要求勞動部針對各校延遲給薪、未替兼任助理納保、未提撥勞退等違法情事積極介入,擴大勞檢。

高教工會今天到勞動部前針對各校的調查進度進行追討,並要求勞動部針對各校延遲給薪、未替兼任助理納保等違法情事積極介入,擴大勞檢。(攝影:陳逸婷)

高教工會表示,在2月份的檢舉行動中,就讀交通大學的陳同學與郭同學因延遲給薪問題向勞動部遞交檢舉函,卻於3月收到來自新竹市勞工處的電子郵件,寫明「本府日前派員會同勞動部職業安全署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檢查員至國立交通大學實施勞動條件檢查」,並以「抽查結果尚未發現違反勞動基準法情事」為由不予開罰,工會表示學生於檢舉函中表明同意「非匿名方式」處理,卻被以「抽查」方式為由推託,沒有針對個案直接進行調查,批評是怠惰行事,要求勞動部做為主管機關不得縱容新竹市勞動處,應盡快介入處理。

工會在遞送陳情函後進入勞動部進行協商,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專門委員黃琦雅針對交大的狀況回應,新竹市勞工處出自「保護學生」,才到校進行抽查,校方好意不予否定,不過,勞動部仍將正式函文給新竹市政府,盡快以行政指導的方式協助做個案檢查。

雖然在這一連串的檢舉行動中,勞動部已經針對世新大學以及台灣師範大學做出校方違反《勞基法》的認定,形同認定兼任助理與校方間的僱傭關係,高教工會認為應該全面適用《勞基法》與相關法令,對於仍有學校遲發工資、未替助理投保等違法情事,要求勞動部擴大勞檢,進行開罰,以保障兼任助理的權利。對此,黃琦雅表示,勞動部預計擬定一份通案化的處理原則,針對勞工行政人員、勞檢單位、學校做行政指導,目前已經找了相關的大學協會開會溝通,將盡快把相關資訊傳播到各校。

然而,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駁斥黃琦雅的說法,認為勞動部不應該將學校「特殊化」,應當作一般的工作場所看待,發現有違法情事就直接進行勞檢,如果勞動部有意做宣導,可以一邊進行勞檢的同時,到校進行勞動教育的工作,而非持續給學校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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