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署104年規劃執行13項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維護勞工應有權益

為持續督促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法令,勞動部職安署104年已規劃執行13項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其中包括違反勞動法令情形較為嚴重之行業,如儲配運輸物流與汽車貨運業、醫療院所、保全服務業、國道客運業及物業管理事業機構等專案檢查,以及針對僱用母性、青少年及派遣工等弱勢族群較多之事業單位,如私立幼兒園、養護機構、派遣業、建教合作機構及工讀生等專案檢查,預計全國實施1,100餘場次,受檢對象篩選原則主要以去年專案檢查有違反法令規定者及依該業名冊逐年檢查,對於違反勞動法令者,由各地主管機關依規定處分,並依法公布違法事業單位資料。

對於社會近來所關切青少年打工權益問題,勞動部近幾年均有規劃執行工讀生勞動條件專案檢查,102及103年該專案檢查結果,以違反勞基法第24條(未依規定給付延長工時工資)及第39條(於假日或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規定比例最高,本次專案檢查重點除勞基法第24條、第39條外,並包括第21條(工資應達基本工資)、第30條第5項(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第32條第2項(延長工作時間應符合法令規定)、第36條(每7日中應有1日休息作為例假)及第38條(應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規定。

職安署強調,督促事業單位落實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向來為勞動部施政重點,本年度透過補助地方政府325名聘用勞動條件檢查員,將加強督促常態性違規之事業單位確實遵守勞動法令,對於違反法令規定者,將依法裁處並公布違法事業單位資料,對於屆期未改善者,將按次處罰,呼籲事業單位應重視勞工應有權益,提供勞工一個合法、尊嚴的勞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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