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方背景:
新全輪車燈(深圳)有限公司為台資企業,母公司為鎂得有限公司,僱主為汪志攻,廠於2000年在中國成立。台灣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5段609巷6號6F-3
全廠現時只有80多人,因為將工序外發,工人已沒有任何加班收入,生活捉襟見肘,不少工人已工作一段時間,再過幾年就到退休年齡,但因資方沒有替工人供養老保險,工人年資超過
工人訴求:
- 按我們的實際工資按入職的時間補回我們從入職至今的社會保險(養老、失業);
- 按我們的實際工資按入職時間補回我們從入職到今的住房公積金。
- 補回欠發員工的高溫津貼;
- 補回欠發員工2011年之前未按排年假的補償;
- 補足2010年前雙休期間的加班費;
- 補足每天兩次提前十分鐘的加班費(每天共計20分鐘);
- 補足無故欠發的工資(罰款、婚、育、病、工傷、喪假);
- 提供防護用品,每年要為員工作一次身體檢查。
- 工作期間,廠方把洗手間鎖上,只開放一個洗手間予七十多人使用,還員工健康。
補充:
中國政府於1998年10月通過社會養老保險條例,但廠方沒有跟隨。2011年廠方曾向工人發出問卷了解工人購買意向與否,縱使工人表達同意購買,最後只幫小部份工人購買,大部份工人均沒有。(這是國家強制規定,不存在自願與否,所以廠方一直違法),根據社保條例,工人必須供款滿15年才可在退休後獲得每月養老金,女性退休年齡為50歲,男性為60歲。
事件進展:
4月13日向資方發出信件,要求以上各項。要求廠方於4月21日限期前回覆。
4月24日資方派出律師與工人代表會面,只聆聽工人訴求,表示會向資方反映,下星期回覆工人。
4月28日資方回應工人訴求,只同意第8及第9項改善現時情況,第1項社保、第3項高溫津貼同意補回2013及2014年,超過兩年的不予補償。第2項住房公積金,同意補回但沒有說補多少年。第4-6項資方不同意,第7項只補兩年及要員工個別申請。
員工對此不同意,開始罷工。
4月29-4月30日罷工
5月1-3日 為勞動節及例假,工人繼續留守。
5月4日資方發出通告,表示願意只付每天20分鐘的加班費,但只補兩年。另外帶薪年假2013-2014年度工友未放的,可獲補償,超過兩年的,不會補償。資方晚上派出疑似黑社會人士強行出貨,最後被工人攔阻。
5月5日早上勞動局、社保局、公安所、村委、住房公積金中心等一共派出十多人連同總經理向工人代表解釋法例。
5月6日沒有進展,工人繼續罷工。
5月7日總經理再出通告,除住房公積金一項會由2011年開始補回給工人,其他各項都是只補兩年,並說是工人代表同意。工人憤怒把通告撕毀,並與總經理對質。
5月8日資方單方面宣佈延遲發放4月份薪金一星期。(正常支薪日為5月7日)工人要求總經理解釋。
在罷工的一星期中,老闆汪志玫從沒有出現,亦不肯與工人談判。
工人希望
台灣的團體/工會能向資方施壓,要求他與工人談判並解決問題,至於何種聲援行動可再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