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自主勞工聯盟、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抗議地方民代散佈不實言論、打壓工會活動、醜化工會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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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0

全國自主勞工聯盟、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等工會團體,5/21日上午至桃園市議會抗議桃園市議員【詹江村】屢次在議會質詢及個人臉書上散佈有關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的不實言論,要求其立即公開道歉,並呼籲桃園市議會發揮自律精神,將詹江村議員提送紀律委員會調查處理。

    前來聲援的工會團體認為,詹江村議員刻意扭曲事實,質疑彭理事長月休28天,一次請假一整年,請假共200多天還坐領高薪,顯然對勞動法令一無所知,才會完全搞不懂工會會務假的定義。《工會法》第 36條明定:「工會之理事、監事於工作時間內有辦理會務之必要者,工會得與雇主約定,由雇主給予一定時數之公假。」所謂會務公假,並非指休假,而是因處理工會事務之必要,經勞資協商後由雇主給予之法定假別。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莊福凱說:「民間雇主與企業或產業工會協商會務假,都是用一屆三年去談,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每年都要重新談,已經是尊重學校的作法。而且會務範圍很廣,沒有按次、依會議通知請假的慣例,詹議員所稱請會務假必須依開會通知,完全毫無依據」。他氣憤的表示,地方民意代表法律素養如此低落,令人遺憾。

    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執行長朱維立說:「《工會法》是保護勞工團結權的重要法律規範,勞資雙方皆須遵守,教師在民國100年正式適用工會法,納入勞動三法保障。政府做為雇主,更有責任立下表率,依法與教師工會進行協商。詹議員與其他家長及校長團體聯手,製造教師請假會影響學生受教權的煙霧彈,掩蓋他們歧視工會、漠視勞動人權的事實。」

    聲援團體在現場公布近五十個連署團體名單,並以行動劇諷刺詹江村議員不懂《工會法》,要幫他好好上一課,要求他立即為攻擊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彭如玉的言論道歉,並且呼籲桃園市議會將詹江村議員的種種不當言行提送紀律委員會調查處理,以維護議會的專業問政形象。

 

(連署名單見背面)

 

 

發起團體:

全國自主勞工聯盟、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連署團體: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桃園在地聯盟、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企業工會、基隆客運工會、滙豐銀行企業工會、大同三峽廠工會、豐裕工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人民火大行動聯盟、台灣工會大聯盟、台中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縣教師會、雲林縣高國中小教師職業工會、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中華電信台灣南區電信分公司企業工會、宜蘭縣產業總工會、台南市產業總工會、新竹縣產業總工會、中華電信工會、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新北市中等教育教師職業工會、中華民國教育產業工會、基北中等教育產業工會、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中華民國台灣區倉儲運輸業工會聯合會、新北市聯結車駕駛員職業工會、花蓮縣教師職業工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中壢小蜜蜂、奪回桃園青年陣線、搶救南崁行動聯盟、公投盟獨立建國中壢大旗隊、世新大學社會發展所、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當代漂泊、中興紡織工會、台全電機工會、航空城反迫遷聯盟、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家樂福工會,家樂福樹林店工會,普來利工會、大同公司壹廠企業工會、桃園酒廠工會、華膳空廚企業工會、台灣三桂企業工會、台灣科慕企業工會、寶馨企業工會、華潔洗滌企業工會、理嘉工業公司企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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