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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6
依照合約目前是可以直接選擇解約的, 而柯市府怎麼會選擇融資機構暫時接管?這樣等於是拐彎抹角不直接說要延長改善期限, 卻實質再給遠雄六個月的展延, 六個月後沒改善完成才解約。 融資機構會不配合接管嗎? 大家別忘了這些銀行是誰管的, 是馬英九的財政部啊!
還記得前陣子大巨蛋爭議時, 財政部第一時間出來說銀行團不會抽銀根, 還看不懂嗎?馬的財政部一定會護蛋到底的啦! 半年後,大巨蛋完工,然後呢? 馬照跑,舞照跳,貪瀆依舊在! 如果真是這樣的結果, 那這半年來柯市府就真的「演很大」了!
再者勒令停工的日數是否有計入改善期限展延,都是影響日後處理的關鍵, 行政程序不完備將埋下未來仲裁或訴訟市府敗訴的隱憂, 在我來看,新市府團隊有人在幫大巨蛋埋下「起死回生」的伏筆!!
發公文給遠雄之前,請柯市長再想想吧!
這樣的決定是對的嗎?
現在是遠雄已實質違約的狀態中,我們可以無償解約,最多是在是否收買建物的問題上產生爭議,但如果北市府讓融資機構接管,讓遠雄在六個月內改善完成(大巨蛋完成興建),那違約理由就消失了,對北市府最有利的籌碼轉移到遠雄手上,柯市長就等著背負協助孵化大弊蛋的歷史責任。
市長啊!千萬要想清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