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07
【聯合晚報╱記者葉憶如/台北報導】 2007/09/07
目前國內負責高中以上就學貸款的銀行包括有全省性的台灣銀行,台北市學校全由台北富邦銀行受理,高雄市則由高雄銀行負責,總計3家銀行實施政策性助學貸款,利率依郵局一年期定儲利率加計1.4%而定,每三個月若郵局利率有變動的話會調整一次。
新學期貸款利率原本將調高為3.8%,但行政院體恤家庭負擔沉重,協調央行與銀行今年8月申貸的學貸利率降低至3.45%,一舉調降了0.35個百分點,維持與去年相近水準。若以就讀私立大學4年貸款總額50萬元為例,每月應繳本息約4198元,若讀公立大學貸款25萬元,每月應繳本息亦需2099元。
另外,貸款在50萬元以上者,還款年限可延長為原來的1.5倍。舉例來說,若貸款四年者,可分八年攤還;自96學年度起,貸款總額在50萬元以上者,可延長貸款年限為原來的1.5 倍,更可降低每月應繳本息。
依就學貸款辦法規定,貸款學生應自畢業或退伍後滿一年,便得開始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本息,所以大部分學生畢業後自今年8月1日起要開始還本付息。為避免影響個人的信用狀況,最好按時繳款;若有符合繼續在國內升學、服兵役、低所得等特別情況者,可向原承貸銀行辦理展延還款。
【2007/09/07 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