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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0
可以離職,不該是恩惠;尊嚴勞動,才會有熱情。
各位長榮航空的空服人員,我們是華航公司的空服員工會「華航工會第三分會」,目前正在積極的籌組「空服員職業工會」,希望更多台灣空服員能夠在工會大傘的保護下,爭取屬於自己的權利。這幾年來,我們為了各項議題,包括紅眼班機、年終獎金過少、不合理工時及休時、甚至是制服問題,工會舉辦了各種行動,參加了數不清的會議,才為華航空服員爭取到應有的權益。在過程中,我們越來越瞭解工會的重要性。而今天長榮董事長的這封信,也反映了空服員面對的另一個問題。
長期以來,「懲罰性違約金」一直是雇主限制空服員的重要制度,雖然從雇主角度來說,有其避免人員流動的重要性,但是違約金額度是否總是過高?難道我們空服員在工作上的貢獻還不足以「回報」公司?這次張國煒先生的信件,更是讓我們看到「懲罰性違約金」這個制度,已經讓空服員連「自願離職」的權利都沒有,還得靠雇主的「恩惠」,才能夠免除。我們要問的是,是誰讓空服員的工作缺少熱情?公司寧可讓「失去熱情」的空服員可以離開,是否在告訴留下來的空服員,對於公司的現況他們不會改變,要走得請早!
長榮的朋友,你們需要工會,讓我們空服員不分公司,組織工會彼此團結,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