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汗漁工睡甲板吃稀飯
雇主竟收膳宿費五千元

2015/08/25
苦勞網記者

「取消漁工膳宿費,處罰違法雇主!」台灣移工聯盟偕同外藉漁工昨天(8/24)赴勞動部前上演行動劇,指出雇主每月自外籍漁工薪資扣除五千元膳宿費,佔基本工資四分之一,但提供住處卻破舊漏水,讓他們被迫睡在甲板上,而在遭遇颱風連續六天沒有出海時,雇主竟只給兩人新台幣五佰元做為餐費。聯盟向勞動部遞交陳情書,並痛批勞動部從未進行調查及處分。

外籍漁工控訴被雇主扣除膳宿費,再加上仲介扣除服務費等名目費用,實領薪資所剩無幾,成了「海上奴工」。(攝影:宋小海)

菲律賓籍漁工Joew在記者會中表示,他在船上的睡覺處旁就是馬達,又熱又吵,只好在甲板上鋪紙板及漁網,遇到颱風天連六天沒有出海,雇主只給他們伍佰元,他們只好到溪邊或山上找食物吃,後來打電話到仲介公司,對方也沒有出面解決問題;漁工Joril則說,每天凌晨三點出海,到了下午三點還在船上工作,早餐及午餐只有稀飯;船上雖有淡水,但船長不准他們使用,要清洗個人衣物只能去河邊,這樣的條件下,薪資中卻仍被扣除五千元膳宿費。

天主教新竹教區神父阮文雄表示,2003年越南漁工也曾遭遇類似的問題,十多年後情況仍沒有改變,這樣的剝削沒有尊重人權。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靜如表示,過去膳宿費大多為兩千五百元左右,漁工也默默接受,但在今年(2015)三月起陸續接獲四起漁工申訴案,雇主提供吃住環境低劣,膳宿費竟高達五千元。

菲律賓籍漁工Joew(右)與Joril(左)控訴雇主提供膳宿品質低劣。(攝影:宋小海)吳靜如指出,自2001年時任勞委會主委陳菊提出「雇主得以實物給付薪資」,同意雇主得自勞工薪資中扣除最高四千的膳宿費政策,而在2007年盧天麟又將其上限調漲至五千元,讓漁業等移工實質薪資在《勞基法》基本保障以下。尤其許多漁工薪資未全額直接給付,目前漁工僅有基本工資20,008元,但除了扣膳宿、勞健保,再加上仲介扣除貸款、服務費等名目費用,實領僅約為八千元,但勞動部也不查不罰,縱容雇主、仲介欺壓勞工。

勞動力發展署簡任視察侯松延回應表示,依據《勞基法》第22條規定,工資給付「得於勞動契約內訂明一部以實物給付之。」雇主扣除「膳宿費」卻沒有提供對應的生活品質,將就個案瞭解實際情況,只要違法就會裁罰。後續官方新聞稿指出,雇主若未全額給付外籍漁工薪資,最重將依法處以30萬元罰鍰,並廢止外勞名額;另仲介公司如收取服務費以外費用,最重將處超收費用20倍罰鍰,並處以至少三個月停業處分。

被問及勞動部是否對漁工勞動處境進行定期稽查,或是只在申訴後才有動作,侯松延回應表示,漁船作業特性與工廠不同,出海及入港時間較不一定,因此訪察的作業較為複雜,至於未來如何普查,將與地方政府及當地海巡機關協調查察人力及頻率。

「我們好像是今天第一次來?」吳靜如表示,過去也曾針對漁工遭遇問題找過勞動部,現在勞動部與其推拖漁船時間不好掌控,乾脆承認沒有檢查。後續聯盟將協同立委召開協調會,屆時也將找勞動部、漁業署等政府單位出面負責。

漁工行動劇模擬平時工作及休息情形。(攝影:宋小海)

漁工行動劇模擬平時工作及休息情形。(攝影:宋小海)

勞動部官員出面接受漁工陳情書。(攝影:宋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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