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持續推動醫師、教師納入適用《勞動基準法》

勞動部表示,現行教育法令規定,私立學校之教師包括「編制內教師」及「編制外教師」。有關編制內教師之勞動權益,教育部已訂有《教師法》及相關法規予以保障;至編制外教師尚無法完全適用《教師法》,惟其勞動條件,勞動部及教育部均認為應予保障,故其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議題,勞動部將持續與教育部溝通協調,廣泛聽取各界意見,以確保教師之勞動權益。

勞動部長陳雄文表示,對於醫師之勞動權益,勞動部一直非常重視,也從未反對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惟因醫師之工作性質具高度專業性,且與病患就醫權益息息相關,於適用現行《勞動基準法》有關工時相關規定,確實有窒礙難行之處。勞動部已啟動《勞動基準法》修法研議小組,將併同多類新興服務業及工作型態較為特殊的行業研議檢討,並配合衛生福利部、教育部有關醫師補充人力培訓之時程規劃,以循序漸進之方式處理。

勞動部再次強調,對於醫師工作權益,勞動部向來重視,未來勞動部將在兼顧醫師勞動條件並衡平考量病患就醫權益之前提下,積極與衛福部溝通協商,朝指定住院醫師適用勞基法之目標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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