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於九月一日已公告「特定地區整體/個別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興辦事業計畫審查作業要點」,這紙行政命令將不分特定農業區與一般農業區,如果經過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同意,則特定區內的非法違章工廠所占用的農地,將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就地合法化。
農地在整體國土規劃上的目的乃在生產健康農作、維持社會安全穩定,因此農地必須農用,是不可退讓的國土底限。目前鄉間存在許多違章工廠坐落於農地上,其工廠營運所產生之廢污水、空污等,對於整體農業生產環境早已造成巨大的負面影響,嚴重威脅農產品的品質與農民的生計,也傷害國人健康與食品安全。
違章工廠氾濫問題已威脅台灣整體的國土治理體制,是跨部會須共同嚴肅面對的難題,不能以就地合法化的方式便宜行事,台灣的農地還要這樣的使用嗎?廠商占用農地已違法在先,非法使用農地已違規,讓土地變更為建築用地,改天工廠關掉還有可能出售。違章工廠就地合法的合理性及正當性在那裡?
時間:10 4年11月24 日(二)AM 10: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6會議室
主持人: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秘書長 陳秉亨
出席者: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立委不分區候選人 詹順貴
台灣農村陣線副祕書長 陳平軒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 謝孟羽
彰化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 施月英
彰化環境保護聯盟執行秘書 吳慧君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 粘麗玉
台南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講師 晁瑞光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 潘正正
聲明團體:台灣環保聯盟、台南社大環境小組、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農村陣線、地球公民基金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看守台灣協會、惜根台灣協會、彰化環保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