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04年12月2日 上午10:00
地點: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正門(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法治路側)
主辦團體: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殉職同仁家屬
大火將周年 遞狀逾百日 真相仍未明
2015年1月20日,桃園新屋大火奪走6條年輕消防員的生命,陳鳳翔、陳彥茗、蔡長融、張桂彰、曾重仁、謝君杰受困火場不幸犧牲。5月份檢察官初步認定六位消防員殉職原因為「消防安檢不實」導致電線走火,火勢擴大不及逃生,因而起訴6名承辦安檢業務的基層消防員。我們卻認為殉職消防員逃生不及,是因為消防車被下令移動導致逃生水帶遭斷水,諸如此類指揮體系的問題卻不在5月份的起訴內容中。因此,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於8月14日偕同家屬,提出消防史上首宗由基層消防員與家屬的聯合訴訟,盼望檢察官能釐清案情,協助打開消防指揮體系的黑箱文化。然而,遞狀至今已逾百日,新屋大火也將滿一周年,卻未見檢察官展開足夠的調查並傳喚相關證人。身為這6名殉職者的家屬與同袍,我們擔心他們如過往每一個殉職先烈,公祭完就被草草忘記,而未被認真檢討的消防體制又將再催生下一場殉職悲劇。
倒數50日 提出重要事證 再盼檢察官
我們今天帶著新屋大火現場的新事證,二度來到桃園地檢署。為使檢察官能充分掌握火場事實,協會經過密集走訪當事人與現場還原工作,整理出以下待釐清情事,籲請檢察官盡速展開調查。包括:
- 據《消防人員救災安全手冊》規定火災現場應作人員管制,但新屋大火現場是否設置人員管制站?
- 每個消防員身上配戴之救命器附有一張管制卡,請問現場是否有專人負責保管進出火場人員之救命管制卡?
- 請問消防車遭移動、致使水帶斷水的時機。是否在同仁仍受困火場時發生致命的斷水事件?
新屋大火是年度重大的社會爭議案件,它反映出指揮體系失靈與長年人力不足等消防體制弊病,一再迫使年輕消防員被無情犧牲的問題,進而也危害了全民安全。離新屋大火周年只剩50日,我們今日提出新事證二度遞狀,籲請檢察官面對社會爭議,重啟調查,切莫讓新屋案淪為頂新案第二,而是能透過司法守護人民安全,做人民的一道安全防線。我們也在此預告,若遲遲等不到真相,我們也將在明年新屋大火滿周年之日,展開更大的集結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