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導師費一國兩制
全教總要求教育部依法即刻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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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8

中小學教師適用同一套教育法制,無論待遇、保險、退休之規定均同,然而,在101年1月起國中小導師費因應課稅調整至3千元後,高中職導師卻未隨之調整,以致於產生一國兩制的差別待遇現象,甚至在完全中學還出現一校兩制的亂象。

全教總為保障高中職教師權益,過去幾年不斷要求行政院、教育部儘快提高高中職導師費為3千元,經積極努力,第8屆國會正式會期最後一天,立法院通過教育經費自106學年度調高0.5個百分點,並在全教總請託下,通過陳淑慧委員等人之提案,各黨團做成附帶決議如下:「鑒於目前國中小導師費每月三千元,而高中、職導師費每月僅2千元,造成同工不同酬現象,因此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若修正通過,提高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淨額,應優先調整高中、職導師費至 3千,以符公平原則。」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既然已經完成修正,並且做出前揭附帶決議,加上此前教師待遇條例已經總統令發布,並將導師費明定為職務加給,全教總再次要求教育部配合立法院附帶決議,即刻調高高中職導師費至每月3千元,以符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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