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大學合併(公公併)的議題近期引發各界熱議,台南藝術大學師生甚至為了反對與成功大學併校而走上街頭,立法院月初決議五二○新總統上任前暫緩實施併校措施,重新檢討《國立大學合併推動辦法》。
支持「公公併」的,簡單來講是兩個相互關聯的理由:首先、是在少子化浪潮下,大學數量「過多」的說法,現任教育部長吳思華甫上任便高調揚言大學「六年內要砍到剩一百間」,換言之目前國內167間大學當中,至少就有67間要面臨「併校」或者「退場」;第二、則是國內大學規模普遍小,根據教育部司長李彥儀表示,在50間國立大學當中僅18間學生數超過萬人、5間超過1萬5千人,規模普遍較小。教育部欲藉由併校整合資源、提升個別及整體高教競爭力,提高國際排名。
現在「公公併」推動確定暫緩,新政還有待蔡英文上台發號施令,藍綠委皆同意要檢討併校措施。然而,如何檢討,實有必要從上述兩項理由著手;此外,思考「公公併」話題產生的背景脈絡,我們還得先拉出更長時間段的高教發展沿革,圖像才能完整。
從幾個時間點說起
如今大學林立,高中畢業生大學錄取率突破百分之百,各校皆傳出不足額錄取,已經很難想像20年前民間的教改運動喊出的口號曾經是「廣設高中大學」。
1994年4月10日,民間團體「四一O教改聯盟」走上街頭,喊出包含「廣設高中大學」等訴求(其餘還有「落實小班小校」、「推動教育現代化」、「制定《教育基本法》」),無論結果是否理想,這些訴求在未來的幾年間,被一一以不同方式實現,例如1996年通過《教師法》、1999年訂定《教育基本法》,逐步邁向教育的現代化與法制化。而有關「廣設高中大學」的訴求,則在後續的「教改十年」當中,以私立大專校院大量升格的方式實現。按照曾經主導教改運動的台大退休教授黃武雄後續的憶述,是政府推卸責任,「不肯把資源放在學生身上多設公立大學,反而以灌水的方式大量改制升格私校,敷衍社會需求,致使大學品質浮濫。」1
1999年《專科學校改制技術學院與技術學院及科技大學設專科部實施辦法》修訂,解除一年6所技術學院改制升格的上限,私立大學逐漸林立,時間貫穿了後續的每一任教育部長任期,例如楊朝祥(任期1999-2000)改制升格28所、曾志朗(任期2000-2002)37所,而杜正勝(任期2004-2008)任內的40所驚人數字更是尤具代表性。政大教育學系教授周祝瑛在《台灣教育怎麼辦?》一書中以「易放難收」四個字描述私立大專校院的改制升格,「許多配套措施不足,造成教育品質的低落」2。
「教改十年」就這麼一路從1994年那場大遊行開始起算,一直到2004的步入尾聲,而緊接著的,就是新一波公立大學合併浪潮的興起。2005年最早先由師範體系下手,教育部在推動師範學院改制教育大學的同時,鼓勵推動教育大學與鄰近大學進行整併,在《教育部推動師範校院轉型發展補助要點》中,補助項目列入「推動與鄰近大學校院整併具體績效之措施」。這項措施,最後由國立台灣師範大學開下第一槍,2006年4月與國立僑生大學先修班進行存續合併,增設師大林口校區作為僑生先修部。
2011年《大學法》修訂,第7條關於大學合併的規定,明文列入「由下而上」與「由上而下」雙管齊下的合併路徑,所謂的「由下而上」,就是讓各大學自行擬定合併計畫經校務會議及地方政府通過、報教育部核定後實行;而「由上而下」則是由教育部以經費補助及行政協助等方式擬定合併計畫,經行政院核定後再由各大學執行。
值得注意的是,前述《大學法》修法中所指涉的合併範圍包含了公立大學與私立大學,不過後續教育部具體推出的行政措施,卻只針對國立大學,僅有教育部2012年依據《大學法》第7條所發佈的《國立大學合併推動辦法》,授權設立「合併推動審議委員會」,由國家更積極地主導併校措施之發球權(即前述「由上而下」的路徑),取代各校校務會議的推動。
批判公公併 怎麼批很重要
讓我們把前面幾個時間點濃縮起來回顧:
高等教育機會不足 → 民間推動廣設(公立)大學 → 教育部透過改制升格設立大量私立大學 → 供需失衡 → 公立大學併校
簡言之,一開始面對公立大學及國家公共教育資源不足的問題,國家就投機透過浮濫升格私校來解決,後來在缺乏配套下,私校升格過了頭造成社會問題,又要以整併公立大學來解決。
如今教育部公公併舉措遭各界批評,暫踩剎車,但這些批評意見卻也可說是南轅北轍。例如近日跳出來批評教育部公公併政策的私立佛光大學校長楊朝祥,在他過去擔任教育部長的短短11個月任期內,就升格了28所大專校院,根據周祝瑛的統計,是「歷任部長任期中升格速度最快的一任」。楊朝祥直批教育部的公公併弄成「一加一反成三」、經費不減反增,主張應該「一加一等於一」,換言之,就是要從公立大學總體資源方面做到節流,試問,目前國內大總數167間,當中有七成是私立(116間)、公立僅佔三成(51間),何以在這樣高度私有化傾斜的高教圖景之中,又是要求讓公立大學來帶頭節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