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工會大聯盟於2016年4月12日,由召集人張緒中理事長(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偕同聯盟副召集人蔡連行理事長(高雄市職業總工會)、黃日進理事長(台船企業工會)、劉健益理事長(台塑南亞企業工會聯合會)、陳瑞方董事(高雄銀行企業工會)、邱文霞執行長、陳柏謙副執行長等幹部,拜訪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許智傑委員、財委會召委徐國勇委員、鄭運鵬委員,及時代力量黨團黃國昌委員。
中山大學公事所助理教授張緒中召集人指出:
一、 民進黨准總統蔡英文主席,發表「人本經濟」建立公平正義社會的重要性,及應正視現今台灣社會長期分配不公所造成民怨,本聯盟深感認同。基於大型集團企業利用政商關係,操作財務槓桿,錢進大陸,債留台灣,且近年來,上市公司逐一爆發食安及家族經營權之爭議問題,最後受害的還是台灣勞工。
二、 上市公司資金取之於社會大眾,公司經營成敗已非經營者個人成敗,不僅關係社會大眾利益,更影響公司員工生計,基於落實公司透明化經營,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實踐員工是公司資產理念,促進勞資生命共同體意識,讓員工參與經營決策,代表經營者用實際制度落實理念與口號。
三、 無論從公司治理透明化誠實經營理念,進而落實企業社責任潮流,員工董事設置代表勞資雙方從權利的分享、利潤的分配、到風險的分擔,勞資一體工存共榮企業文化的塑造,具有正面積極的意義。
張緒中理事長表示:立法院第8屆院會期期間,台灣工會大聯盟推動「增訂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7--上市公司應置勞工董事」制度,承蒙民進黨許智傑委員發起提案,不分黨派委員共同提案連署,並於財政委員會全力推動,財委會決議要求金管會提專案報告,本聯盟至表感謝。
台灣工會大聯盟表示:第9屆國會,承蒙民進黨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徐國勇委員,將黃昭順、劉建國等委員分別提出「證券交易法第14-7條增訂條文案」排入委員會審查,黃國昌委員大力支持。張緒中召集人進一步表示,12日拜會過程中,民進黨代表接見委員許智傑、徐國勇、鄭運鵬委員均表示支持本案,考量新舊政權交接,各黨委員尚有不同意見,希望520政權交接後,再安排公聽會及審查。而時代力量黃國昌委員接見本聯盟成員,開門見即表示本案,考量新委員剛上任,採取相信民進黨,但會嚴格監督立場,持續關注法案審查進度,必要時,要求記名表决,表達立場,不容玩兩面手法。期待本會期能順利修法通過,實現產業民主最後一哩路。
張緒中理事長最後表示,台灣工會大聯盟並針對派遣是否立法,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應於中、南、東部另設委員會,以方便弱勢勞工行使救濟權利,廣泛交換意見,充分達到交流目的。大聯盟對於一個新政黨,時代力量成立勞動專業小組,在推動勞動法制改革,給予高度肯定,更期待未來在相關勞動法制推動,時代力量扮演關鍵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