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娼妓受害論述碰上國家苦難敘事

2016/05/07
苦勞網記者

香港中文大學人類學系副教授鄭詩靈(Sealing Cheng)昨天(5/7)受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邀請在台北展開演講,從她個人參與在南韓的性工作辯論、與反娼婦運交手的經驗出發,分析反性工作倡議者自身的嚮往和想像。鄭詩靈指出,這些通常帶有「幫助者」、「助人者」或者「給予者」面貌的倡議者,自身深層的需要往往與所處社會的特殊結構有著高度關聯。

反娼者的情感

2004年南韓制定「性工作懲戒法」,嚴懲出賣身體換取金錢的行為,任何人因買春或賣春遭定罪,最高可處一年徒刑及300萬韓元(約新台幣8.3萬元)罰金。起因是2000年在群山市(Gunsan)紅燈區的大火,燒毀許多娼館,死了23人,鄭詩靈表示,這場大火被視為是性工作「本質暴力」的具體表徵,婦女運動者於是要求訂定「性工作受害者保護法」,後來又推動2004年新的性工作懲戒法(下稱「新法」),兩部法案都以婦女人權之名實施,受到婦運、韓國官方,甚至美國當局支持與讚揚,當成打擊人口販運的進步法條。鄭詩靈指出,新法條文確實照顧到部分希望不再做性工作的人,但同時也持續罪犯化那些不能證明自己是「性工作受害者」的人。2004年,千名婦女出動抗議新法,在國會前,有15名婦女絕食罷工示威,要求暫緩實施新法、求見婦女平權部會首長。

鄭詩靈(Sealing Cheng)受邀在台演講。(攝影:王顥中)

2004年新法出爐後,立刻開始發生大規模的掃蕩,導致許多性工作者、嫖客、老鴇遭到拘捕與監禁。當時鄭詩靈和韓國婦女團體聯盟的執行長碰面,聯盟辦公室有著斗大的標語寫著「立即停止性工作!」執行長談起「被性工作者(prostituted women)」1的苦難,很是激動,她說,刑事化、罪犯化性工作,才能防止更多年輕女性進入這個產業,這是唯一達到保障婦女權益的方法,是歷史的責任跟使命。然而,當時性工作者的組織已經成立了,她們抗議新法主張暫緩實施、訴求認可性工作是工作並保障她們的工作權。當鄭詩靈向執行長問及那些冒著被逮補可能、繼續工作且認份於性工作的人,包含那些抗議新法及主流婦運的工作者時,「她眼睛睜大、臉紅看似生氣,向前傾拍桌提高聲量說:『那是他們自己的錯!』

鄭詩靈表示,在那個對話經驗中她發現,拒絕離開性工作的女人,原來會被視為偏離正軌的偏差,因為她們延續了性工作制度,而被視為「害到了其他女人」。

受害者主體 合理化嚴刑峻罰

從2000年以來,隨著聯合國人口販運與保護人口販運受害者法,傾向將人口販賣與性工作混為一談,好像性工作主要是人口販運,遮蔽其他類型的勞動仲介與剝削,鄭詩靈表示,「反性工作」也成為南韓在2000年後婦運的重點項目,讓南韓社運跟世界反人口販運連上線,南韓法律裡過去有「失足女」這種說法,從此消失,「被性工作女」與「性工作受害者」成為新的法律名詞,都是強調女性的「被動性」和受害者身份。

鄭詩靈分析,「被性工作女」的說法背後有著南韓自身的歷史論述跟情感氛圍,帶出運動者自身與南韓國家被外力侵入的受害想像,「被性工作女」代表了南韓歷史的和當下的一切問題:帝國主義、殖民主義、資本主義、軍隊主義,儒家、父權等等。唯有救助「被性工作女」,以及驅除那些自願的性工作者,才能獲得救贖。「『救助』與『驅除』,都能恢復、還原一個沒有性工作的純正南韓。這種狹隘的只針對女性的性受害的焦點,既支撐了異性戀性別與性的制度,也使更廣泛的人權與不公義難以被訴說,因此助長新自由主義秩序。」

分析顯示,受害者論述相對於爭取公民權,不是去爭取權利,而是強調受害者要補償與救贖,讓受害者置換了權利主體,也使受害者成為法理主體,間接滋長刑罰擴張、監獄擴大。鄭詩靈表示,反人口販運與反性工作論述中的女性受害主體,合理化了更嚴峻的刑罰處罰與國家規訓,「嚴刑峻罰與監獄,反諷地成為性別正義的條件和前提,有女性主義者說,這叫做『監禁女性主義』。」

性工作受害者與國家苦難敘事

鄭詩靈表示,南韓文化邏輯又有其特殊性,韓國女性的苦難,通常不被視為是來自個別男人,而更是外來入侵者;受害者也不是個別女性,是婦女集體作為受壓迫者中的受壓迫者(受壓迫者中的底層);同時,被「去男性化」、被閹割的南韓國家,也同樣是受壓迫者中的受壓迫者。「新自由主義下的受害罪犯框架,因此得以與南韓國家苦難敘事無縫接軌。」

鄭詩靈以韓國作家李箱1936年一部短篇小說《翅膀》為例,小說中一名無業無助的知識份子,每天靠太太接客過活,太太每次接客後,就給丈夫錢。無力無助的丈夫,就體現了被殖民國家不僅無力保護女性,還要靠客人生存。妻子作為性工作者,也體現了女人的性與情感,在國家主義想像中,擔負了所有歷史的重量。

性工作者形象的另一種極端,則可能是壯烈犧牲,成為國家救贖。鄭詩靈表示,1922年一名26歲性工作者被美軍虐待、殺害,身體穿刺的恐怖畫面流出。事件激發全國抗議,後續還成立廢除美軍罪行的全國行動。性工作者遭虐待、殺害的悲慘際遇,讓原來被認為是「性不軌」的女性,忽然變成「國家玉體」,鄭詩靈說,某個參與行動的女性成員就說,運動中的許多男人,在性工作者生前會稱她為「婊子」,一旦她被殺了,就改口稱為「尊敬的國家大姐」。

鄭詩靈延用醫療人類學者的說法:「情緒是一組倫理的關切,連帶著感情的急迫性,以及行動的律令,迫使人們行動。」她指出,性工作者在當下的形象,儼然象徵了韓國國家極致的苦難與羞辱,藉由性工作者,足以引發國人的同理跟團結,激發大家行動,這是性工作者做為象徵載體的重要情感威力。然而,鄭詩靈質疑這種國家團結與特定韓國女性化的集體幻象,並提問:在這樣的集體幻象中,誰被排除、誰被噤聲?

性工作者形象的幾度轉化

鄭詩靈指出,這一代南韓婦運的領導人,多受滋養於1970年代女性勞工運動中的反資本主義與反軍國極權主義,還有1980年代的民主運動。這一波稱為「民眾」女性主義,重點恰好是對民主運動中的父權與男性中心的抵抗,在一個被外力征服的國家中,內部菁英統治,而菁英又把國家出賣給帝國主義與資本主義,因而運動提出受壓迫者中的受壓迫者,是「最受壓迫者」,他們是女工、農民,和城市窮人。因為資本/性別的構造,他們承受了雙重的壓迫,在這個脈絡下,性工作原來被認為是來自專制發展的政權,助長了殖民主義與軍國主義,從事性工作本身就是女性最大的墮落,因此,1970年代工運中的口號就是:「不要迫使我們做性工作!」

而到了1980到1990年代,性工作形象又經過轉化,成為一連串父權與外來欺壓之下,無辜、純潔的受害者,性工作者曾經不被看作是「最受壓迫者」,現在則包括其中。鄭詩靈分析,90年代的慰安婦議題,「被外國人欺負的女人」變成南韓國家受害的具體象徵,從此被動、純真成為受害指標,也構造出了受害者間的階序,例如慰安婦的代表領袖,會強調自己被擄走與奴役,如何不同於那些服務美軍的自願性工作者。

洛爾‧凡斯(Carole S. Vance)曾經在〈純真與世故:人口販運之搧情敘事及其對法律政策之影響〉一文中分析純真敘事如何牽引著人們觀看性工作議題的情感,鄭詩靈表示,此刻因為南韓在地的反性工作運動被國際反人口販運驅使,類似的純真受難的競技賽與比較,也再度重演。

2012年,一名41歲的性工作者對性工作懲戒法提起訴願,主張懲罰自願賣淫違反南韓憲法保障的平等自決權,案件被送上憲法法庭,然而,今年(2016)3月底憲法法庭做出合憲解釋,裁決指出「賣淫本質上就暴力和剝削,不能被視為自由交易。」鄭詩靈表示,法院的說法和反娼婦運的說法如出一徹:不懲罰性工作,賣淫人數就會增加。

然而,性工作者到底是怎麼成為反人口販運倡議者的敵人?凸出性工作者「受害者面向」的價值,竟然可以變得高過於性工作者自決而進行的抗爭活動,鄭詩靈表示,「性受害」的情感邏輯,不僅在反性工作的運動者身上運作,也廣泛運作在婦女運動,甚至於主要的南韓國家史觀裡頭。全球反人口販運工作給了南韓反性工作的運動者希望,讓這些運動者參與並流動於全球的情感經濟迴圈,這種把性工作當成受害者的想像和說法,加強了全球受害論述的霸權,而霸權論述又回過頭來決定人們如何理解女性的性勞動與移動,象徵性地收編女性性受害,一切都已救援之名進行,「但是,到底誰需要救援?」

  • 1. 「被性工作者」這個被動態的用法,意味著認認為性工作者都是「被成為性工作者」的,是在缺乏個人主觀選擇與能動下的純然被動。在諸如MacKinnon以降的反娼女性主義論述中,可以經常看到這種被動態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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