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公娼 馬英九:卸任前民意決定

2006/09/13

記者楊芷茜/台北報導

日日春協會與前公娼昨天到市府抗議,要求訂定「台北市成人性交易自治規則」,搶救從公娼轉私娼的底層娼妓。市長馬英九回應,年底卸任前會舉辦公民論壇,邀請各界參加,促使相關議題獲得廣泛討論。

根據日日春協會統計,廢娼至今九年,市府投入六千多萬經費,提供急難生活救助、轉業輔導及創業貸款等措施,但公娼在龐大經濟壓力下,有六成以上轉成私娼,依舊留在性產業,轉業成效不彰。

日日春秘書長王芳萍強調,社會秩序法第80條「罰娼不罰嫖」違反基本人權,學法律的馬市長應該立即停止執行惡法,並制定「台北市成人性交易自治規則」,搶救底層娼妓。

市府法規會對此表示,地方法不得牴觸中央法,若社會秩序法尚未更動,市府無法採納日日春的提議。但法規會主委陳清秀建議,可以個案方式,針對因社會秩序法第80條所受判決,提請大法官釋憲,確定此法是否違法。

馬英九說,北市開放公娼有兩個要件:「全台開放」與「一市多區」。有些人雖然贊成公娼,卻不願意公娼營業處所就在住家附近。為了解社會觀感、增進大眾對公娼的認知,馬英九承諾年底卸任前召開公民論壇,邀集婦女團體、立法委員、專家學者詳盡討論娼妓除罪化。

王芳萍指出,依據地方制度法第22條,市府可以提出北市成人性交易自治條例草案,並和內政部會商草案內容後,送交行政院,馬市長的說詞,是把責任推給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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