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律師出庭為盲人辯護
失明並非失能,法官要有障礙意識;更應科學辦案!
前手球國手陳敬鎧被控詐盲詐保案二審開庭前記者會
時間:民國105年6月14日(週二)下午1時30分
地點: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南屏路大門口
各位媒體朋友:
105年6月14日(週二) 下午2時40分,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將審理「前手球國手陳敬鎧被控詐盲詐保」的案件。本案當事人陳敬鎧是否詐盲,涉及後天失明者是否能從事跑跳、打球等體育活動,攸關社會大眾與審案法官對後天失明者有無正確的認識。對此,台灣第一位盲人律師李秉宏,將於當日披上律師袍,為陳敬鎧辯護。他將以同為重度視障者的盲人身分,說明視障者實際生活狀況。
前手球國手陳敬鎧因遭逢車禍而致視覺功能喪失,除有醫師之診斷證明書外,亦有身心障礙手冊,據此申領保險理賠。然而竟遭車禍肇事者以事後長期跟拍的方式,發現陳敬鎧仍能從事桌球等運動,並據此提告陳敬鎧詐盲詐保。
事實真相究如何?難道車禍失明後,盲人從此就不能從事運動?不能重新找回自己的人生?視障者努力過一般人的生活,是否等於在詐盲?我們真的了解視障者真實的樣貌嗎?法官豈可旦見陳敬鎧車禍失明後,跑跳、打球、玩接飛盤等活動影片,置疑其非視力0.01以下重度視障者;法院又豈可棄置國立台灣大學陳敬鎧中央區視力僅0.00055專業鑑定報告不採,另就詢醫院,根據陳敬鎧跑跳等活動影片,評估陳敬鎧行為舉止是否近乎盲人。
對此,義務律師團、財團法人台灣盲人重建院、盲人棒球隊、台灣陪審團協會等團體,將召開記者會,喚醒社會大眾重新認識視障者真實樣貌,也要求承審法官應有障礙意識,並注重科學辦案,以免冤案再度發生。
敬邀媒體參加
記者會流程:
下午1:20-1:30 |
報到 |
下午1:30 |
記者會開始 |
下午1:30-1:40 |
義務律師團說明 |
下午1:40-1:50 |
視障李秉宏律師經驗分享 盲人重建院院長說明 陳敬鎧說明 |
下午1:50-2:00 |
記者提問 |
召集團體:義務律師團、財團法人台灣盲人重建院、盲人棒球隊、台灣陪審團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