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階級不容資本家分化
教師工會支持勞工十九日國定假

2016/06/22
苦勞網特約記者

在勞工團體長達九個多月的努力之後,「砍除七天國定假」的《勞動基準法施實行細則》修正案終在今年6月8日因立法院不予備查、官方也未提出修正而失效,但遲至半個月後勞團出面抗議,勞動部才發出新聞稿與解釋令,公開承認該項修正案失效。

今日(6/22)上午,為了回應部分工商團體所謂「教師節勞工放假,教師卻不放假」的言論,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等教師工會團體召開記者會,強調公教人員與勞工的放假標準應「向上看齊」,要工商團體「別分化勞工與公教人員」。

日前高教工會等團體代表要求勞動部立即公告「砍除七天國定假」失效。(攝影:宋小海)

目前,教師並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故比照公務人員放假,依據《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一共享有11天的假期。但事實上在2000年《公務員服務法》修法前,公務人員與教師也與勞工一樣,享有19天的假期。當時公務員被砍除八天國定假的理由,也就是現在勞動部端給勞工的政策牛肉:「落實週休二日」。

唯一不同的是,過去公務員以八天國定假換到的是「一週兩例假」,公務機關也較容易做到落實休假的政策;但這次,台灣全體勞工差點就要以七天國定假換來矛盾模糊的「一週一例假一休息日」,在勞動部的解釋下,休息日不但不能真的休息,資方還能夠以極為低廉的加班費來攫取勞工付出的勞動力。對於以「七天國定假」換取「一例一休」的政策,日前高教工會提出研究報告中即指出,「一例一休」的配套將導致工時不減反增,使得勞動條件更加惡化。

前日(6/20),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曾對媒體表示:「為何教師節是勞工休假,教師沒休假?」並認為教師節老師應該也要放假才對。全教總副秘書長羅德水對此回應,表面上資方團體看似在為教師抱屈,實際上則是在「挑撥公私部門勞工的階級認同」。他認為,教師應與勞工一同爭取「休假向上看齊」,政府更要通盤檢討目前公私部門的放假相關規定。

此外,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等部分家長團體認為,教師如想比照勞工在勞動節放假,應放棄軍公教享有的保障,甚至不該在寒暑假領薪水。羅德水表示,目前教師的特殊工作型態,才導致每工作二十週就必須「被迫放寒暑假」的情形;而且,未兼行政職的教師在平時並未享有特休假,若想請事病假甚至需要自己找代課老師、自付代課費。對於這些持續踐踏教師尊嚴的說法,教育部卻從未回應,羅德水痛批:「教師被污名化,但教育部從未為教師說話!」

高教工會理事黃涵榆表示,包含高教工會在內的教師工會團體,將全力聲援勞工19天國定假日不被砍除,勞動部的解釋令象徵的是「暫時性的勝利」,至少在立法院這個會期能夠先喘一口氣。他強調,捍衛七天假的主要目的是包含公教人員與勞工的「勞動條件的全面性改善」,而非挑動不同部門勞動者之間的矛盾。

「要現行19日假日的勞工比照公教人員的11日假日,根本是『假比照,真砍假』!」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解釋,在台灣高學費的環境下,再砍除國定假日,等同增加多數勞動者家庭的負擔,無法在工作之餘得到應當享有的休息。林柏儀認為,長期的改革方向應該是「不分公教勞工都應該有19天假」,降低所有勞動者的工時,一併改善公教人員的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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