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聯合聲明
「性別平等教育法」自2004年6月23日施行至今,已屆滿12週年。但近來爆發的輔大性侵事件,突顯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之實務處理仍是問題重重,需要教育部全盤檢討修正,期能早日實現當初立法的理想願景。
1994年曾發生師大國文系女學生控訴教師性侵事件,當時國文系學生連署要求受害女生退學,譴責她破壞系上名譽、不尊師重道。二十幾年過去了,現在我們仍看到類似的情節在輔大重演,系內師生暗示臆測當事人實為「你情我願」之耳語私下或公開流傳,否定性侵受害人對事實之認知,後續相關的處理也彷彿看到過去家族內發生性侵案「家醜不外揚」的處理方式,將家族名譽視為比協助性侵當事人重要,以所謂「集體利益」之名而忽視且壓抑當事人,這些作為,令人心痛。
輔大心理系於案發後的種種不當措施,包括工作小組、師生討論會、發聲明等,所提供的不但不是支持協助,而是形成了對性侵控訴人的惡意環境,反而造成當事人更多的傷害。從巫同學三月在臉書PO文未得系所回應,輔大心理系反倒發信給按讚的同學,導致某些同學取消讚,讓巫同學感到被孤立隔離、「情緒被壓垮」(引用朱同學用語),再到朱同學5/29發文控訴迄今,目前似乎僅看到教育部及輔大校方分別在6/15、6/18發公文要求「涉案系所相關人員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之會議對學生說明與討論本案」,但對於輔大心理系師生持續出現刺激當事人的失控言行,教育部及輔大校方卻坐之不理,任由傷害一再擴大,校園裡、校園外的耳語流傳越演越烈,未見有任何其他積極處置或協助當事人的措施。
輔大心理系甚至出現矛盾作法,該系6/19轉發夏林清提案舉行四場師生座談會的訊息,6/20又對外公告前述校方6/18所發公文,部份學生甚至堅持於6/20當晚舉行「釐清鄭某涉入事件角色會議」,邀請鄭某、蔡、朱、蕭等四人對話;即使當事人事前即已明確拒絕與會,仍線上直播、強硬打電話要求朱同學「出來面對」,導致情況再度失控。
輔大心理系一開始就將焦點放在檢視朱同學發文內容是否完全正確,似乎只關心系所名譽,而忘了協助當事人才是學校之主要責任。6/7晚上輔大心理學系師生討論會,討論主題設定為「回應本系朱姓學生臉書網誌文章」,時間長達9.5小時。根據逐字稿及網友整理分析,部份發言內容要求朱同學道歉、形同集體批鬥大會,性侵受害人巫同學當晚的發言比例僅佔2.98%,她沈痛地說:「我只是想要講說,就是說,我覺得我光是要讓別人看見我內心的腐爛或者是朱生內心的腐爛都非常困難.....我覺得這種——責任、或是、道歉、或是什麼,我覺得⋯⋯你⋯⋯痾⋯⋯我不知道,他可以回頭修改那些文章啦,他可以重新發聲明,那都沒有問題,可是問題是這種這種受傷這種⋯⋯你已經被輾壓過去的事情,你要怎麼去修復,對我來說,我的那個痛苦是這個」。
然而,輔大心理系於隔天6/8所發表之措辭強烈的聲明,內容卻完全忽視當事人「內心腐爛」的求助呼聲:「針對朱生PO文所引發之強烈社會效應,本系教師夏林清承受不實指控與嚴重污衊,亦使本系師生蒙受不明之冤。本系面對此一危機,已於6/7晚間進行第一次全系師生討論會,全系師生將與夏林清老師一起面對朱生PO文所指陳之內容進行還原、釐清,杜絕外界不實指控。」
校園中的性侵害或性騷擾,與一般性侵害或性騷擾之最大不同之處在於學校作為教育的場域,能夠且應該有快速積極的行政處置,無須等待漫長的司法程序,對當事人儘快提供行政協助和輔導,使當事人處於友善環境,不受同儕耳語、人際關係的困擾,也避免師生間權力關係的壓力。性侵害或性騷擾案件之證據原本就不易取得,司法救濟途徑之正義實現可能遙遙無期,但校園當事人所遭受之人際困擾、情緒壓力,以及期待對方道歉或退出校園環境、系所公開澄清以消弭耳語等訴求,卻急需學校之行政協助、輔導資源及性平會調查處理,以避免情況惡化、造成當事人二度傷害。這就是「性別平等教育法」設計性侵害或性騷擾處理機制的立法初衷。
輔大性侵事件並非單一個案,這些年來許多學校也有類似的問題頻傳。校園內對性侵害、性騷擾的各類性別迷思仍然不減,包括:酒後亂性、半推半就、男追求女被動等,如果這些迷思不被破除,性侵害、性騷擾當事人版本的故事,仍將被眾人質疑,而控訴者將躲在黑暗中獨自面對內心之腐爛,承受外界的種種壓力,因此,根本的解決之道,還是落實性別平等教育、破除傳統性別迷思,並且消弭對性侵、性騷擾控訴者之惡意環境。我們嚴正呼籲:
一、針對輔大性侵案,輔大校方應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精神與法條內容,積極主動介入處理,並進行各種形式的宣導與教育,以避免系所及師生再以任何形式影響性侵當事人權益,或對性侵當事人有不當或刺激性的言論。
二、教育部不該僅止於調查過去輔大性侵案的校方作法是否符合性平法規範,而應全面檢討校園性平事件之處理機制及實務問題,並應進一步提供更明確的行政指導方針或修正措施,以供各校參採;同時加強性別平等教育之教材推廣,增進各校師生及性平會人員之教育訓練,尤其是有關消除各類性別迷思、性別歧視之相關內容,希望能使各校逐步建構性別友善環境,減少校園性侵害、性騷擾的不當耳語或權力關係造成對當事人之二度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