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1%公務員背後 產創條例噩夢再起

2016/07/04
政治大學社會所博士生

行政院長林全昨日(7/3)宣布明年起砍1%公務員晉用員額,約1,500人的晉用會受到限制,宣稱每年可以省下15億。消息經媒體披露後各界反應不一,有部分將「公務員=冗員」的人自然拍手叫好,但事情真的那麼簡單?先不論這種典型新自由主義脈絡下的小政府思維到底可不可行,行政院宣布的政策是「人力通案刪減案」,也就是說不分部門、不分業務,一律砍1%。這種毫無需求評估,盲目通刪的做法,除了能達到表面上的刪減支出效果,又能幫助人民甚麼呢?例如根據消防署或內政部的統計,全國消防隊有大量的缺額,估計最少在1,300到15,000人之間,還不用說遠低於國際標準的勞檢員數量。這些員額如果再刪除,政府應負擔的責任該如何執行,公部門是否會因此而跛腳,實在令人擔憂。

行政院長林全宣布明年起砍1%公務員晉用員額。(資料照:宋小海)

但行政院又表示:「凡五大創新產業、就業分配有關的人力預算,這部分人力不會省。」所以這表面的「通刪」,卻又其實是獨厚產業服務的業務。代表政府認為人民繳的稅不應用來支應直接服務全民的消防員,而是更應該為產業服務,幫助企業思考「產業創新」,以及尋找「人力資源」(就業分配)。當然這也不是沒有脈絡可尋。

噩夢般的「兩條例」

談到產業創新,就不得不提這30年來台灣人的兩個噩夢:「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與「產業創新條例」。促產條例於1991年實施,2010年廢止,而產創條例則於2010年「無縫接軌」──或不如說根本是促產條例的「借屍還魂」。

這兩個條例,官方宣稱的目的是要促進產業升級/創新,而用的方式很簡單,就是減稅。條例裏林林總總的各式租稅優惠的條文,涵蓋了「科學工業園區」的投資、設備購買、土地優惠、研發等支出,就實際上的效果來說,其實就是讓企業可以「合法」的逃漏稅。先不論從1990年到現在已超過25年,台灣產業的「轉型」有沒有成功,這些年我們為了「鼓勵」這些企業「轉型/升級」到底花費了多少成本?這些成本又被確實的檢驗它的效果嗎?我們是該先檢討這成本,還是先去通砍1%公務員員額省15億?更何況這兩者的支出是完全不成比例的。

圖:產促條例與產創條例歷年稅收減免及比例。(圖片來源:財政部統計年報)

從圖我們可以看出,從2002至2014這13年間,兩條例讓政府的稅收損失最小的一年是362億,最多的一年則損失了1966億。這13年間,平均每年要損失稅收1173億元,平均占每年稅收的7.13%,最高的2009年甚至占了全年稅收的12.85%!而這13年總共損失1兆5千253億元。這數字如果不容易想像,就試想中華民國政府年度總預算一般來說大概在兩兆左右,而這13年來兩條例造成的稅損竟然達到政府年度總預算的四分之三!

其實如果這樣的稅收減免是有效的,那也無可厚非。我們的政府似乎沒有任何指標足以判斷每年投注1,000多億的稅收,是否真正有效的帶動了台灣產業「升級」?如果沒有達到成果,我們每年花費的巨額稅收養這些企業,跟養「想像中」的公務員冗員有甚麼不一樣?但兩邊卻是不成比例的15億與上千億。到底是花15億養不確定是冗員的公務員比較糟糕,還是花上千億去餵養不知是否能轉型的企業比較糟糕?

而且在效果為之的情況下,不僅促產條例+產創條例的租稅減免政策延續了25年,產創條例還在2015年大修,繼續擴大優惠範圍,目前還沒有更新資料,還不知道會租稅優惠增加多少。政府每年都吐1,000多億的稅收給這些企業,卻大言不慚地跟人民說說為了「省錢」要砍公務員,遇缺不補、全面外包、聘不起勞檢員,付不起兼任助理勞健保、聘不起專任老師、全面改兼任與約聘教師,長照沒資源要加(等於對一般消費者課稅的)消費稅,勞健保要破產。

砍服務人民的公務員來救企業?

中華民國拿整個國家的資源挹注給企業,營業所得稅全世界最低,資本利得不用課稅,股利不用繳稅,房地產炒作也不用實價課徵。除了讓企業在稅收的部分降到世界最低之外,在企業過失應該負擔的責任方面,企業污染環境政府會「重罰」30萬元,企業欠加班費上千萬政府則「重罰」二萬元。而為了推動「假的」周休二日,還要幫企業砍七天國定假日,總統認為「勞工假放太多」,行政院長說勞工放假股匯市不開,會影響經濟。

這些問題政府都不會看到,只會看到我們的「公務員太多」,所以要砍公務員員額,但現在這種無差別砍法只會有三種結果:一、公部門的服務品質降低;二、公務員的工作量增加;最後,讓公部門業務持續外包,繼續擴大已經極端嚴重的勞動彈性化與非典就業狀況。

政府每年補貼企業稅收1,000多億,卻為了不知道在哪裡的所謂「冗員」,蔡英文政府要逼台灣人吃這三道菜。台灣人,你今晚想選哪一道?而這就是新政府(其實也是舊政府)的公平正義。對不起,這步棋,真的讓人廢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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