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站致職災 櫃姐爭勞權
要求坐具與颱風天免出勤

2016/07/25
苦勞網特約記者

今日(7/25)上午,專櫃暨銷售人員工會與青年勞動95聯盟召開記者會,說明百貨公司專櫃人員因久站造成職業災害,以及颱風天出勤等職安問題,要求勞動部對各大百貨進行關於連續站立作業的職業安全勞動檢查,並將颱風天免出勤法制化。

九五聯盟理事長周于萱指出新竹地區百貨公司違反執安法狀況嚴重,專櫃人員A小姐(圖中右)則說明自己與同事的職災狀況(攝影:宋小海)

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雇主有義務為長時間工作之勞工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保障勞工健康安全;該法設施規則亦明訂「雇主應對連續站立作業之勞工設置適當坐具,以供其休息使用」。青年勞動95聯盟理事簡士舜公布今年(2016)5月在新竹地區巨城購物中心與SOGO等百貨公司做的調查,其中61%的櫃位未設置坐具、79%的櫃位禁止專櫃人員就坐,久站的工作型態已經造成許多專櫃人員的職業災害。

在新竹巨城購物中心擔任專櫃人員三年的A小姐出席記者會表示,在月休僅5、6天、每日上班站立8至11小時的狀況下,她從任職的第二年開始患有足底筋膜炎與靜脈曲張,較資深的同事則往往也同時患有拇指外翻與脊椎側彎,甚至有懷孕的專櫃人員因此流產。百貨公司樓管除了對坐下的專櫃人員開出200到500元的罰單之外,也會將專櫃人員列入「黑名單」封殺,甚至影響品牌公司下一季能否繼續設櫃。

A小姐認為,「對他們(百貨公司)來說,我們(專櫃人員)坐下彷彿犯了穩死的滔天大罪」。另外,百貨公司時常要求專櫃人員在颱風天出勤,A小姐指出,曾有通勤上班的專櫃人員遇到公共運輸停駛,百貨公司樓管卻威脅若不到班,便要開出5,000元的空櫃罰單,「真的很不人道」。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研究員張烽益說明,百貨公司懲處的對象雖是設櫃的品牌公司,非專櫃人員,但品牌公司往往將罰單轉嫁至第一線專櫃人員承擔,在現行法律中,專櫃人員受雇於品牌公司,百貨公司對專櫃人員不應有指揮監督的權力,但實際上並非如此。張烽益認為,既然在實務上百貨公司對專櫃人員有指揮監督權,就應該依照職安法為其設置坐具。

青年勞動95聯盟理事長周于萱補充,專櫃人員可分為兩種,一是長期隸屬特定品牌公司,二是以臨時櫃或代班為主要工作的「遊牧民族」,「遊牧民族」若因坐下休息而遭百貨公司列入黑名單,很可能會失去所有工作機會。除了少數知名大型品牌公司外,多數品牌公司為了鋪點設櫃的機會,不願意違抗百貨公司的規定,也會將對專櫃人員的指揮監督權拱手讓給百貨公司,百貨公司便用高額罰金的方式規範專櫃人員;只有極少數的品牌公司願意替受雇的專櫃人員支付相關罰單,甚至有品牌公司將坐具送至專櫃,卻遭百貨公司退回的案例。周于萱認為,這樣的狀況與派遣類似,勞動部與北市勞動局也無法積極處理,即便進行勞資爭議調解,也只能指定作為雇主的品牌公司而非百貨公司,專櫃人員和百貨公司之間的爭議只能依靠民事訴訟,曠日廢時。

台北市勞動局在今年三月執行「久站關懷」的專案勞動檢查,台北市12家大型百貨公司中僅2家未設置坐具。周于萱表示,一方面可看出台北與新竹在勞動條件上的差距,但二方面,設置坐具不意味著專櫃人員就能夠坐下休息。對此,周于萱呼籲專櫃人員加入成立中的專櫃暨銷售人員工會,「希望更多的專櫃人員一起來爭取自己的勞動權益」!

責任主編: 

高若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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