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廢責任制 勞團祭過勞死好兄弟

2016/08/07
苦勞網記者

保全工會、電資工會等勞團及勞動黨在上週送訃文給勞動部後,今天(8/7)上午正式在勞動部前祭奠近年來在職場上過勞的勞工,訴求廢除俗稱「責任制」的《勞動基準法》84-1條。勞團現場擺設「過勞死好兄弟」的牌位,並由各工會團體一一上前捻香祭拜致意,最後焚燒寫有「84-1」字樣的紙錢,希望終結惡法下導致的過勞傷亡。

勞團在勞動部前祭奠近年來在職場上過勞的勞工。(攝影:王顥中)

勞動人權協會會長羅美文表示,近年因為工作過勞而冤死在職場的人比例越來越多,現階段惡質資本主義的政經體制下,資本家、制度視工人於無物,根本不把工人當成人看。羅美文強調,過去工運抗爭爭取「三八制」,就是訴求人除了工作八小時、睡眠八小時外,還要有八小時的個人時間能展現人生,才有朋友、鄰里、親戚,有社會生活,人活著才會留下紀錄。他批評,現在職場環境卻是越來越惡質,普遍「四個人做七個人的工作,領三個人的薪水。」

根據勞保局統計,台灣在過去五年間就有163名勞工被死於過勞,其中保全人員就有37人,比例高居第一,是責任制下最主要受害者。勞動黨籍新竹縣議員高偉凱表示,現在過勞認定非常嚴苛,動輒冒出一個專家,把工人傷亡歸因於工人個人抽菸喝酒等等,但在這麼嚴苛的情況下,仍有大量過勞死案例,可見狀況非常嚴重;勞動黨副主席王娟萍則表示,許多其實目前不適用《勞基法》84-1條的行業別,員工也都被老闆片面規定「是責任制」,也是法律條文的受害者,呼籲應立即全面廢除責任制。

上週三(8/3),勞團提前赴勞動部送訃聞同時附上關於責任制的意見書,指《勞基法》84-1條形同架空同法30條對於勞工工時的規定,勞動部回應重申84-1目的是「給予雇主與特定勞工合理協商工作時間的彈性」;勞團則批評勞動部的回應避重就輕,主張「彈性」必須是在勞動「基準」以上,不可以掉到「基準」以下。高偉凱表示,《勞基法》84-1條規定「勞僱雙方另行約定」,但台灣工會覆蓋率低,大部份勞工沒有工會,或沒有「有作用的工會」,這時毀棄基準、放任協商,「就是把勞工放在84-1的砧板上給資方剁。」

勞團訴求廢除《勞基法》84-1條。(攝影:王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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