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周祝瑛教授「勞基法不能無限上綱」一文

2016/08/09

日前中國時報刊出政大教授周祝瑛勞基法不能無限上綱一文,文中認為勞基法不應適用所有產業,甚至認為勞基法的落實在客運業與醫療產業,會影響偏鄉居民與病人的權益,兼任助理納入勞基法也「影響了整體高教品質」。   

客運業與醫療產業的業者面對勞工爭取勞動條件時,向來都是以「人力不足」回應,多年未變。就算退一步說,暫時接受醫療體系的人力缺口並不一定花錢就請能補足,需要時間培訓,也頂多是給醫療體系多一點時間應變,而不應該直接放棄醫師的勞動保障。

更何況客運業的司機絕非人力不足。以現有的大客車駕駛執照來說,只需要擁有兩年以上的小客車駕駛經驗即可報考,訓練也在兩個月內就可結束,反倒是客運駕駛的平均工時達到每月204小時,平均工資卻只有37000左右的惡劣勞動條件,恐怕才是客運業找不到司機的主因。連續超時上班的客運司機,難道旅客們就搭的安心?更何況偏鄉的客運服務政府一直有政府的大量補助,2004到2009年之間平均達到6.7億,客運業要減班的最主要原因還是客運業者不願多負擔人力成本,於是便以分化消費者與勞工的方式來杯葛勞動人權,這是數十年來都一樣的戲碼。   

此外,關於兼任助理納保「影響了整體高教品質」的指控,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教育部與各大學聯合起來拒絕給予兼任助理法定應有的保障,進而創造出「學習型助理」、「行政學習」、「師徒制」等荒謬的方式規避勞雇關係以及雇主責任。會影響高教品質,是因為各大學校方花了大量無謂的行政成本為了「證明」兼任助理不是勞雇關係所造成的。

四月中,高教工會偕各校學生召開記者會,批校方帶頭作假濫用「學習型助理」。 (資料照片/攝影:王顥中)

否則根據教育部自己的報告,為全台大學兼任助理加保造成的費用負擔,一整年不過5.4億,而學校需自行負擔的僅1.9億,這在每年超過2000億的高教經費中所造成的影響微乎其微。反倒是各校大動作,以各式行政手段進行抵制或規避所造成不必要的行政與教學成本,才是高教品質因而下降的原因。例如政大為了讓助教符合教育部「學習型助理」的規定,強制所有擔任助教的同學必須在選課系統上選擇「教學實習與實務」課程,也為了這課程多了行政作業,但卻根本從沒有人上過這門課。

學校資源錯誤的使用,不見周教授出來指正,卻在勞工爭取權益的時候站出來說「勞基法不應無限上綱」,似乎把勞工權益的爭取視為社會進步的絆腳石, 實在令人失望。不知道周教授是因為本身的專長不同或其他原因,沒有盡到查證的責任就做出「勞基法不能無限上綱」的斷言,實辜負一個大學教授背負的公共知識份子之社會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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