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4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天(11/4)上午冒雨在勞動部前廣場上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工會表示華航資方違反過去簽署的承諾,取消工會理監事與會員代表的會務假,意圖影響工會會務運作,因此決議將會員代表大會移師勞動部前。
空服員工會理事長趙剛指出,會務公假是工會幹部能否經營工會、運作工會之重要條件,今年6月空服員罷工後,華航資方與工會簽署七項協議,其中也包含給予空服員工會理事、監事及會員代表會務公假。但工會10月向華航公司提出11月3日舉行理事會會議,以及11月4日召開會員代表大會之會務公假,資方卻在會議召開前一日(11/2)發函工會取消會務公假。
此次華航資方取消會務假,理由是理事會、會員代表大會討論事項非華航事務,然而勞動部官員表示,空服員工會召開會員代表大會,不論討論事項是否包含非華航事務,只要是辦理工會事務就符合「會務」定義,雖然《工會法》未明訂僱主應給予職業工會會務假,但華航在6月24日協議中有提出承諾,就應該給予空服員工會會務假。今日工會會員大會上,也通過決議要將華航取消會務公假一案,向勞動部提起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勞動部表示,待勞方提出後,將儘速啟動調查,若華航確有違法將會進行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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