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禁雙薪修法與旋轉門條款不能虛晃一招
全教總要求各部會嚴以律己、勿推諉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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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4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限制退休公務人員到私校任職領雙薪,惟銓敘政務次長林文燦表示,目前並未規範退休公務人員再任私立學校教職員,且轉任私校、領雙薪的人軍公教三方面都有,希望能夠一視同仁,一起看待這個問題。

教育部長潘文忠則宣布,將修改教育部組織法,增列「旋轉門」條款,限制曾任部長、政務次長、常務次長、主任秘書、司長、處長者,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離職前5年內掌理的高教、技職、會計職務相關的學校財團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以及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

    針對禁雙薪修法與教育部自訂所謂「旋轉門」條款,全教總表達以下意見:

一、本會肯定立法院朝野委員積極處理禁雙薪修法,但主管軍公教退休事宜的政府部門,不應推託牽延應一視同仁云云,我們希望銓敘部次長所言係指儘速完成同步修法,以規範轉任私校領雙薪的軍公教退休人員,而不是先改完別人再來改我。

民進黨政府執政以來,大張旗鼓在總統府組織年金改革委員會,成效卻備受社會質疑,以禁雙薪肥貓而言,在上一屆國會任內,當時在野的民進黨委員即高度關切,社會對此也有高度期待,完全執政的民進黨理應針對各類人員退休轉任問題主動提案修法,根本不必等到年改會做出決議或提出方案再做行動。

二、潘文忠部長形容這次修法是「對內部自我約束的法律修正」,對教育部的態度,全教總表示肯定,然而,教育部的旋轉門並未將教育高官轉任私校教授納入規範,也未處理縣市教育局處長轉任私校校長的問題,可謂為德不卒,勢必造成漏洞。

以過去幾位卸任教育部高官為例,多先轉任某校講座教授,後再接任私校校長,就算教育部增訂旋轉門條款,也完全無法約束此類人員。此外,許多縣市的教育局處長,一退下來立刻到私立中小學擔任校長,這其中仍然有利益輸送的疑慮,也得不到社會的認同,此次教育部修法沒有積極處理這一區塊,也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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