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思考大學考招時,不能忘了高中「新課綱」和「完整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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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4

這波大學考招變革是源自於107新課綱的訂定,思考大學考招時自然要緊密連結新課綱。加上目前洐生高三學習不完整的亂象,主因是:考完學測後即進行招生放榜,學生錄取後即不再正常上課學習,甚至請假不到校,嚴重影響學生正常學習;加上長期受到升學主義影響下,高中學習是為了應付升學筆試,忽略了每個人的多元與差異,失去「學習完整」的意義。對大學考招要在高中教育現場的問題脈絡下,若脫離「新課綱」和高中「完整學習」恐治絲益棼。

有團體呼籲大學招聯會比照十二年國教免試、特招一次分發到位,將現行大學甄選入學、考試分發兩階段招生,改一次分發,教學現場亂象將可大大改善,並表示大學招生若改為多元管道、混填志願、一次分發,高三生更有機會分發到喜歡的志願,並免去是否放棄甄選、續拚指考的煎熬,現行甄選缺額也可大幅減少;若搭配學測、指考集中在五、六月舉行,有助高三完整學習,主張二試集中。

新課綱最重要在於落實選修、引導學生適性多元發展,與完整學習是一體兩面,本會對不同團體的主張表示尊重,但二試集中、混填志願一次分發是否符合新課綱與完整學習的精神呢?

若二試集中五、六月一起,則學生筆試壓力恐更為沈重。根據新課綱,高三課程是「加深加廣」選修,當二試都集中在五、六月時,在筆試壓力下,高三的「加深加廣」選修只是淪為形式而無法落實,重蹈過去的覆轍,學生適性多元的探索和發展恐淪為空談。

若採取混填志願一次分發,則大學升學分申請入學、考試分發管道跟高中升學分免試和特招有根本上的不同,不宜在分發方式相類比。原因在於:大學升學的申請入學、考試分發這二種管道的成績採計方式不同,申請入學除筆試分數外,還有學生學習歷程的綜合表現的評分,而考試分發只看筆試成績;而且申請入學的選才考量和考試分發不同,申請入學強調了學生適性多元的表現和個人特質,但考試分發只看筆試分數;申請入學時各大學科系要審查學習歷程綜合表現,大學科系需要投入大量時間和人力進行審查,不可能無限上綱接受所有學生的審查數量,這是目前會限制申請入學六校系的原因之一。以上種種會是大學升學時採混填志願一次分發的客觀限制,而且又會造成學生選填志願卡時回到傳統排名的迷思,只看分數、不看自己適性多元和個人特質,回到過去聯考時代的排名和生涯迷思,也與新課綱和完整學習背道而馳。

我們期待未來大學考招制度要連結「新課綱」、「學習完整」,以免舊問題未解,再生新問題。本會與立法委員合辦,將於11/10(四)上午於立法院進行大學考招公聽會,邀請家長團體、學生團體、學者專家、教育部、招聯會、大考中心等,為大學考招把脈並提出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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